該專家小組周一公布這一草案,該草案建議將國內私隱保護規則,應用於全球訊息及技術巨頭的相關問題,呼籲研究如何對全球科技企業實施相關規定,包括要求它們在日本派駐代理商,同時還要與日本本土公司一樣遵守的現有法規。

該小組將於6月之前完成草案的定稿,並將其提交給訊息和通信部信息通信委員會下屬的一個特別委員會,目的是在2020年修訂《電訊企業法》。根據這項法律,未經用戶同意,國內公司不得查看或泄露電子郵件和其他通信內容。

但在日本以外擁有關鍵服務器電腦、數據中心和其他設施的跨國公司不在該規定的覆蓋範圍之內。因此人們擔心,這些公司在利用個人定位訊息、購物和其他數據拓展業務時缺乏透明度。

事實上,最近許多國家都傾向於對跨國科技公司實行與本國相同的合規管控,只是形式不一。去年底,奧地利宣布,可能對蘋果等公司徵收技術稅。此舉遵循法國和德國的腳步,在國家層面採取行動,而不是等待歐盟的統一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