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天氣|香港天文台在下午12時55分發出之有關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的特別報告:暴雨警告信號現時為黑色,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每小時雨量超過70毫米的大雨,且雨勢可能持續。
天文台:黑雨現正生效
由於道路嚴重水浸及天氣情況惡劣,市民應留在安全地方暫避。家長、學生、學校當局及校車司機均應留意電台及電視台有關學校的公布。在黑色暴雨警告仍然生效及交通情況未改善之前,不應外出。
河道附近的居民應密切留意天氣情況
受大雨影響,會有山洪暴發,並且河道已經氾濫或可能會氾濫,市民應遠離河道。河道附近的居民應密切留意天氣情況,如住所可能出現水浸,應考慮撤離。請留意電台或電視台廣播有關交通情況及其他有關暴雨消息之報告。
除非會有危險 否則在戶內工作的僱員應如常工作
如果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工作時間內發出,除非會有危險,否則在戶內工作的僱員應如常工作。至於在戶外或空曠地方工作的僱員,其主管人員應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暫停所有戶外工作,並安排僱員到安全的地方暫避,直至天氣情況許可,才恢復工作。如果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下班時仍然生效,僱員應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大雨過去,僱主亦應在工作地點開放合適地方讓僱員暫避風雨。
勞工處: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
如政府作出極端情況公布,除與僱主已協定需返回工作地點上班的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啓程上班。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如常工作;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僱主應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如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生效期間結束,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僱員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仍在工作地點的僱員暫避。
僱主應預先與他們商討及協定當值安排及應變措施
如必須安排僱員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僱主應預先與他們商討及協定當值安排及應變措施。在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及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如公共交通暫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僱主應為僱員提供安全接送往返工作地點的服務,或向他們另外發放交通津貼。
發言人亦提醒僱主必須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遵守法例規定
發言人說:「熱帶氣旋和暴雨都是自然災害,如僱員由於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或不受控制的環境因素影響而無須上班、提早離開工作地點、未能返回工作地點上班或及時復工等,僱主不應扣減僱員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亦不應要求僱員隨後補回因前述情況而減少的工作時數,或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用作補償因發出惡劣天氣警告或極端情況公布而損失的工作時間。」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及維持安全的工作環境。如僱主要求僱員在熱帶氣旋、暴雨警告或極端情況下工作,他們必須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的範圍內把工作危險程度減至最低。另外,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於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如僱員在其當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下班後由其工作地點返回其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補償的責任。
勞工處最新修訂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以淺白易明的方式闡述相關指引,重申制定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的三個主要原則,包括及早制定工作安排、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及必須履行勞工法例的規定,並加入企業示例作參考。該小冊子可在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亦可在勞工處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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