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表示:「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
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該限制條款違背美國憲法,妨礙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的是美國消費者。
華為在德州普萊諾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起訴書,第889條在無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並禁止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第889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主張的基礎上的。法案裡的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並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
「在網路安全上,華為是全世界最開放、最透明、接受審查最多的公司。」華為全球網路安全和隱私官John Suffolk表示,華為將安全機制融入產品開發和部署,這個機制樹立高標準,很少有公司能達到。
華為認為,限制條款不僅妨礙華為為美國消費者提供更先進的5G技術,將使美國5G商用節奏和網路性能落後,還將迫使偏遠地區的網路用戶在高質量、可負擔的產品和聯邦政府資助之間做出選擇,讓網路升級更困難、數碼鴻溝加劇。此外,對華為的限制並導致美國市場缺乏競爭。根據行業預測,如果允許華為進入市場競爭,可使整個行業的無線網路基建費用減少15%至40%,在四年間為北美地區營運商節省至少200億美元開支。
郭平指出,只有撤銷這條法律,華為才有機會向廣大美國客戶提供先進的技術,建設最先進的5G網路。華為也願意採取措施消除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
他又指控美國政府入侵華為的伺服器,竊取公司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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