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報告】近年不少商戶推出聯營或獨立積分獎賞計劃,圖令消費者透過累積消費賺取積分來換領「著數」,例如禮品、折扣、優惠券、現金獎賞等。

消委會:積分獎賞計劃投訴多

然而,消費者委員會不時接獲與積分獎賞計劃相關的投訴,當中涉及換領禮品存貨量欠透明;儲分或使用積分時欠缺彈性;優惠內容前後不符等,情況有欠理想。商家在營運計劃時,若安排失當或考慮不周令消費體驗欠佳,不但會惹起不滿甚或爭議,還有可能導致客戶流失,本末倒置。

兌換心儀禮品時商戶稱缺貨但網上有售

有投訴人參加了商戶定期舉辦的會員積分優惠活動,根據優惠條款,有關積分將於購物後7天內存入會員帳戶,但投訴人14天後才獲得積分,到打算換領禮品時,發現心儀禮品已經換罄,而同級禮品亦全都缺貨。

由於可賺取積分期已屆滿,投訴人亦無法賺取更多積分以換領高一級別的禮品。其後,投訴人發現其心儀禮品在A商戶的網店有售,多番向商戶表示不滿,惟商戶堅持回覆「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經消委會調停後,商戶願意酌情安排投訴人到門市領取其心儀禮品,事件最終得以解決。

80歲長者用開實體積分卡突被拒

有年近80歲的長者,在商戶購物結賬時一向以實體積分卡作儲分。但最近一次購物時,收銀員卻告知不再接納實體,下載不成功、致電熱線中心求助又無人接聽,投訴人不滿商戶拒絕接受實體積分卡的安排,認為對不諳應用程式的長者十分不便,故向消委會尋求協助。經消委會調停後,事件不久已獲解決。

另有商場優惠條款前後不符,心儀商戶拒收電子禮券,投訴人不滿條款突然變更,擾亂了其消費計劃,因此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消委會:儲分換獎3點必知

消委會促請商戶提升資訊透明度,釐清積分獎賞計劃的條款和細則,並履行承諾;消費者則應衡量自身負擔能力和實際需要,勿因積分獎賞計劃優惠吸引而衝動消費。而打算或已參與商戶積分獎賞計劃的消費者,應留意以下事項:

  1. 細閱和問清積分獎賞計劃條款細節,包括賺取積分和儲分的方法(以手機應用程式還是實體卡)、積分期限、是否需要預先登記、是否須符合某些消費條件方可賺取積分,例如只適用於購買特定種類的貨品、於指定商場或門市消費和相關時段等;
  2. 應保留相關消費憑據,如發現積分遲遲未入帳或紀錄有誤,應盡快向商戶查詢;換領獎賞前,須注意積分有效期、換領手續及期限等。由於禮品一般都是「換完即止」,宜盡早換領心儀禮品,亦應注意部分禮品或需要加錢換購。如對禮品有任何疑問,應在換領前向商戶查詢清楚,例如換領電器產品能否享有原廠保用、現金劵的使用條款及有效期、禮品如有破損或品質問題可否更換等。消費者亦應保留兌換紀錄,以作憑據;
  3. 早前有消費者收到騙徒假冒商戶名義發出的積分到期提示短訊,並於短訊中提供的網頁連結輸入了個人及信用卡資料,造成金錢損失。消費者如收到含有超連結或二維碼,而連結的網頁要求客戶提供個人資料、信用卡及銀行等付款信息的可疑短訊,應先向商戶核實,並可參考警務處的「防騙視伏器」搜尋結果,評估詐騙及網絡安全風險,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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