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招聘項目統籌員(減廢及社區回收),此政府職位空缺不用申請人持有大學學位,主要協助統籌、推廣和籌辦各項環保運動、項目和活動等,月薪22,525元,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有興趣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515
  • 部門:環境保護署
  • 職位名稱:項目統籌員(減廢及社區回收)
  • 薪酬:月薪22,525元

環保署招聘:項目統籌員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 (a) 在科學或工程,或相關科目中,考獲香港的大學、理工、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或工業學院頒發的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級或以上,或同等成績(註);
  • (c)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寫作和會話能力,能操流利普通話佔優;以及
  • (d) 具備良好的電腦應用程式知識,包括微軟文書處理、試算表、簡報及中文輸入法(例如倉頡/速成)。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項目統籌員(減廢及社區回收)職責

  • (a) 協助統籌、推廣和籌辦各項環保運動、項目和活動;
  • (b) 審批、處理和監察各項環保計劃的申請;
  • (c) 協助進行實地視察和調查,包括擬備實地視察報告;
  • (d) 聯絡持份者(例如承辦商和公眾人士)和處理查詢;
  • (e) 為項目管理提供行政支援(例如文書支援和檔案管理);以及
  • (f) 履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可能需要不定時及戶外工作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工作時間及地點或會按部門的運作需要而變更。獲取錄者可能需要

  • (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周日和公眾假期工作;以及
  • (b)在戶外和偏遠地點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用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福利

獲取錄者會享有14天有薪年假。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持有本港以外學歷人士亦可申請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在2023年12月15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將修業成績副本和證書副本送交上述查詢地址(以郵戳日期為準)。

申請手續

申請書G.F. 340(Rev. 7/2023) 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的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

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獲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全/並未按要求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書,或不獲考慮。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

網上申請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經已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九龍九龍灣常悅道11號新明大廈5樓環境保護署(經辦人:行政主任(減廢及社區回收)91)。
  • 查詢電話:3690 7852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08/12/2023 23:59:00
  • 部門網址:https://www.epd.gov.hk/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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