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招聘產業助理,此政府職位空缺不屬於公務員職位,月薪21,380元。申請人毋須大學畢業 ,協助處理有關土地徵用、土地批售、執行契約條款、土地管理、短期租約租賃和短期更改土地用途申請等的工作,有興趣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503
  • 部門:地政總署
  • 職位名稱:產業助理
  • 薪酬:月薪港幣21,380元

地政總署招聘:產業助理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

  1.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估價及物業管理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
  2.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學歷及語文能力要求

  • 如申請人尚未具備入職條件(a)所述學歷資格,但正修讀有關課程,並將於2023/24學年取得所需學歷資格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23/24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地政總署產業助理職責

主要負責下列工作:

  • 協助處理有關土地徵用、土地批售、執行契約條款、土地管理、短期租約租賃和短期更改土地用途申請等的工作;
  • 進行實地視察和擬備視察報告;
  • 調查土地業權和查核建築圖則;
  • 分析土地/物業的交易和擬備相關的報告;以及
  • 草擬估價及評估報告、租賃協議及批租條件。

聘用條款

  1.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一年。
  2.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用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福利

  •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合共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5%。
  •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享有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 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持本港以外學歷人士亦可申請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任何未填妥、逾期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會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遞交申請,必須使用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手續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關證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產業助理職位」。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證書及修業成績表的副本寄交下列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產業助理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並在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未獲邀參加測試視作落選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然而該期限或會更改而不另行通知。邀請書或會通過電郵發出。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上提供個人電郵地址。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組
  • 查詢電話:2231 4196 / 2231 3182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11/12/2023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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