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香港樓價高企,並不是每個市民都能負擔高昂的房租。最近有港人在社交平台分享,為了慳錢萌生了在深圳租屋想法。經簡單計算,每年可省下12至13萬。

跨境理財|港男日常開支超過18,000元

事主在Facebook群組「深圳大灣區吃喝玩樂開心分享區」發文,詢問有沒有谷友正居住深圳但在香港上班,請求衣食住行的大約預算落在多少。他分享自己的個案,平時在香港的月租為15,000元,加上1,000元交通費和2,000元電費雜費,固定開銷已是18,000元以上。

搬上深圳可年慳12至13萬

另外,事主表示自己在柯士甸上班,於是萌生了每天乘坐高鐵來往深圳和香港生活的想法,直言「來回高鐵一個月都係3000左右交通費」。而預計搬上深圳可下一半的固定開支,即租金車費、水電煤雜費全部約8,000元左右,計算下來每年可省下12至13萬。

網民個案:每月開支低於8,000元是可能的

帖子後來吸引了現居深圳的香港網民作真實分享,有網民表示自己每星期在荔枝角上班五天,現居住在深圳福田口岸旁,月租6,200人民幣(約6,282港元)兩房60平(約645呎)。單位屬於靚景高層,露台和房間景觀望向香港米埔和東鐵落馬洲站。交通方面從家裡走到關口約5分鐘,過關後乘搭B1轉68X,使用九巴月票(780元)再減免政府交通津貼(193元),每個月交通費僅587元,車程約一小時。據網民以上分享,每月居住連交通費約7,269元,因此每月開支低於8,000元是絕對做到。

「而家叫我返香港生活我先唔慣」

不少網民看到居深港人的真實個案分享後都表示有興趣,也發現原來住在深圳來往香港工作實際上是可行,也不是大西北打工仔專利。一眾居深港人網民就回應:「平靚正返工方便,自然」、 「我移咗上深圳過廿年,而家叫我返香港生活我先唔慣」等。

港女護士居深圳跨境上班 

另外,亦有一名於港任職護士的港人在社交平台分享居深圳跨境上班可月慳大筆租樓開支!她在小紅書分享「跨境上班一個月」的感受和體驗,表示自己住在距離深圳北十分鐘路程的地方,而自己的工作地點則偶爾需要中環尖沙咀兩邊跑,若是前往尖沙咀公司的話則直接從柯士甸出口出,需時為10分鐘。由深圳到公司整個過程需時約1個小時10至20分鐘左右。而她平日上班早上8點出門,並需騎電單車約10分鐘便會到達高鐵站,整個高鐵車程由驗票過關到到達香港西九龍站,大概需要40分鐘。由深圳到香港的行程為1小時10至20分鐘左右。

每月可慳約7,000至8,000元房租

住屋方面,她表示本身住在香港20多平方米每個月便要1萬多的租金,但搬到深圳後,因房子是已買下的,減下每月約3,000元交通費,不但可省「7,000至8,000元房租錢」。自己亦能夠儲更多錢。最重要是她「換來更大更自由的生活質素」,住著有「30平方米」又有「大陽台」的屋,是「去了深圳才知道這麼爽的租房自由」。

內地生活消費水平低

她續指,租屋房租也大概是2000元,加上交通費2000元,總共也只需約4000元多。再者於深圳的其他日常飲食消費都比較便宜,「一頓飯二十塊錢有菜有肉了已經」,就連洗費都能夠節省。

7個港人內地租樓注意位

大灣區是近年港人北上置業的熱門之地,樓價較本港平,自然吸引不少港人北上買樓。以下為大家講解港人內地租樓的7個注意點:

  • 找信譽好大型中介公司
  • 核實業主身份
  • 簽租約時需做4件事
  • 留意水電煤費的交接
  • 釐清誰負擔某些設施維修費
  • 合約需訂明屋內設備狀況
  • 訂明提前退租特殊原因

1. 找信譽好大型中介公司

無論往內地買樓或租樓,最好搵大型中介公司,因始終人生路不熟,自己搵租盤或買賣盤有一定風險。中介公司最好是信譽好,即使在租樓過程中中介處理上有問題,租客可以投訴,因信譽好和大型中介公司會受到當局監察。

2. 核實業主身份

中介有責任查核業主的產權,如果不是單位戶主本人,而是幫助家人放租,可要求他展示委託書。

3. 簽租約時需做4件事

當業主和租客雙方簽訂租賃合約時,有以下4件事要做:

  • 業主查看租客身份證,並索取複印件做為合約附件。
  • 租客查看業主產權證明、業主身份證和兩證的統一,即是產權證的產權人與身份證相同,並索取複印件做為合約附件。
  • 業主在合約簽字,需與產權證的產權人相同,如不相同需展示產權人的代理委托書。
  • 辦理合租合約時,需有業主的同意出租證明。

4. 留意水電煤費的交接

在單位出租前,業主可能有水電煤等相關帳單未付清,最好問清楚這些費用是否已付清,租客可要求放租的業主在出租前付清水電、煤氣和其它費用。同時,亦要問清楚屋内傢具、電器、其他設施的使用是否額外收費,由誰來承擔維修費用。

5. 釐清誰負擔某些設施維修費

租約合同中要清楚說明,屋內設備的維修和維修費由誰負責。比方如水龍頭壞了,燈泡壞了,冷氣機壞了,有些東西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老化而損毀,維修費由誰負責。

6. 合約需訂明屋內設備狀況

簽署合約前,應檢查所有東西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各種電器、暖氣、插座、馬桶、水龍頭,爐灶、抽油煙機、門窗、床、電燈等。同時,檢查各個房間及傢具的門和鎖、房間地板及牆角是否損壞,傢具是否受破損。要記錄所有物品的新舊程度、是否受損壞。所有設備、傢具、物品新舊情況都要在合同中說明,通常附在合同的最後,清點完房屋内物品後再簽合同。

7. 訂明提前退租特殊原因

一旦在租約期內可能因為工作、生活變動而令到租樓地點變更,租客應要在合約内訂明。如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提前中斷合約,業主應退還押金,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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