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測試了市面上17款沐浴球樣本,其中8款附有小禮物,7款要在溶解後小禮物才浮現,而所有小禮物含細小部件,存在讓幼童誤吞以致窒息的風險,然而其中5款並沒有以中文或英文標示適用年齡及相關安全警告字句。

5成樣本(9款)檢出香料致敏物質

另一方面,結果顯示,約5成樣本(9款)檢出香料致敏物質,其中7款檢出1種香料致敏物質,濃度均低於0.01%,根據歐盟現行的《化妝品條例》,毋須於成分列表標示。另外2款分別來自本港及美國的樣本所檢出的香料致敏物質濃度高於0.01%,但或因在當地市場沒有相關規定,所以在成分列表沒有標示。

每個售價則由$12至$100

消委會從不同零售點搜集了17款沐浴球樣本,每包裝售價介乎$12至$299,每個售價則由$12至$100,相差逾7倍。是次測試參考歐盟《化妝品條例》的標準,為樣本進行化學安全測試,及參考歐洲玩具安全標準EN71-1為
小禮物進行機械和物理性能的安全測試。整體而言,有7款樣本(每個售價由$37至$99.7)總評獲4.5分或以上,反映不論平貴皆有理想選擇。

8款樣本含細小部件5款要加強警告字句

部分沐浴球產品內附趣味小禮物,或吸引兒童把玩。是次測試有8款樣本附有小禮物,當中7款的小禮物於沐浴球溶於水後才浮出來,其餘1款所附的小禮物為浴室牆貼,與沐浴球載在同一包裝袋內。當中5款未有以中文或英文標示適用年齡或「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等相關警告字句,消費者若不留神讓其年幼子女把玩該等玩具,存在讓兒童誤吞以致窒息的風險。

沐浴球雖然以沐浴用產品(即化妝品)的形式出售,但附有的禮物亦會引起兒童的興趣,消委會期望供應商能於包裝上以中文及英文清楚標示產品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及含有細小部件可致窒息風險等字眼,保障兒童安全。

約5成樣本檢出香料致敏物質 

不少沐浴產品都會加入以天然植物萃取或人工合成的香料,某些香料物質可誘發接觸性過敏反應,引致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是次化學安全測試涵蓋歐盟現行《化妝品條例》規管的28種香料致敏物質,結果顯示約5成樣本(9款)檢出香料致敏物質,其中7款檢出1種香料致敏物質,不過檢出濃度均低於0.01%。

2款分別檢出2及4款香料致敏物質

根據歐盟要求毋須於成分列表中標示;其餘2款分別檢出2及4款香料致敏物質,當中的苯甲酸苄酯濃度分別為0.024%和0.36%,若按歐盟規定須作出相關標示,但該2款未有於成分列表中標示,或由於樣本的來源地(本港及美國)皆沒有相關的規定。

標籤資訊透明度有待改善

除了部分樣本的警告字句及使用方法的標示有待改善外,有12款樣本未有標示沐浴球的到期日等有效期限;亦有8款樣本未有以中文或英文列出成分列表,令消費者難以掌握重要資訊。此外,有10款樣本未有標示本港供應商的聯絡資料,或僅提供名稱而未列出相關聯絡方式,消費者若遇上品質或使用問題時難以向有關公司查詢或尋求協助,消委會呼籲供應商盡快跟進改善。

日常應以淋浴為主並縮短淋浴時間至4分鐘內

浸浴時的用水量一般較淋浴多,為節約用水並同時實踐可持續生活習慣,日常應以淋浴為主並縮短淋浴時間至4分鐘內。

消委會浸浴建議:

  1. 細閱並遵從產品的使用說明,確保清楚了解產品的建議適用年齡、儲存方法、警告字句及使用期限等資料;
  2. 兒童使用沐浴球時應由成人陪同,並及時監察其身體反應,如遇到皮膚不適情況,應立即停用並諮詢醫生;
  3. 使用沐浴球時應避免與其他個人清潔用品同時使用;浸浴後應徹底沖洗身體,避免產品所含的化學物質殘留在皮膚上;
  4. 皮膚有濕疹或過敏人士不宜接觸過量水分,因此應盡量選擇淋浴方式為佳;長時間以熱水浸泡皮膚有機會破壞油脂保護層,建議浸浴時間不宜超過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