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宣布,將於3月24日起調整配藥政策,以期減少資源浪費。根據新安排,每次病人最多可獲發24週(約6個月)的藥物。如果患者需要的藥物超過這一期限,則需安排第二次取藥。

醫管局3月24日起每次最多配6個月藥物

對於按需服用的藥物,如止痛藥或藥膏,若醫生開出超過28天的處方,病人將獲發25%的藥量,而醫生可根據臨床情況進行調整。

按需服用的藥物每次只配約2個月量

此外,醫管局計劃在今年第四季推出第二階段的新配藥政策,屆時按需要服用的藥物每次將限制在8週(約2個月),如有需要,病人可在8週後再次申請。醫管局預計,這些新措施實施後,將能節省數千萬元的資源。

最終目標是每次最多向病人處方8週的藥物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表示,最終目標是每次最多向病人處方8週的藥物,但由於涉及醫院人手配置及取藥的輪候問題,將會逐步推行,並需要社區藥房的配合。

目前政府對藥費的資助率達92%

目前,醫管局對每種處方藥物的收費為15元,患者可獲得最多16週的藥物,政府對藥費的資助率達92%。鄧耀鏗認為,社會應討論是否有調整的空間,例如引入更多新藥物和擴大藥物名冊,讓更有效但價格較高的罕見病及癌症治療藥物納入資助範圍。醫管局表示,將根據既定機制與政府進行收費調整的磋商,並在完成檢討後向政府提交相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