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今日向業界發布通知,留意到有騙徒假冒信譽良好的商戶,誘使客戶作出低於1萬港元的即時轉帳,以躲避名稱核對程序。金管局要求各銀行在客戶進行即時轉帳時,若轉帳金額超過1,000元,作為收款機構必須執行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

金管局要求2025年5月31日之前落實措施

對於無法通過該程序的轉帳指示,銀行應拒絕辦理,並通知付款人其轉帳指示不成功或被拒絕。當局要求認可機構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落實這項措施。

即時轉帳進行強制式名稱核對

金管局指出,早在2021年12月21日發布的「即時轉帳的加強措施」通告中,已要求作為收款機構的認可機構,對透過「轉數快」及同一銀行內的即時轉帳進行強制式名稱核對,特別是當交易金額達到1萬元或以上時。這一措施已顯著減少因錯誤輸入銀行戶口號碼而造成的誤傳事件。

有助於識別詐騙活動

此外,由於付款人需要確認收款人的名稱才能完成付款,這項措施也有助於識別詐騙活動。然而,金管局注意到,部分騙徒假冒信譽良好的商戶,誘導客戶進行低於10,000元的即時轉帳,以避開名稱核對程序。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基於上述情況,金管局於2025年2月發出通知,鼓勵銀行對所有以銀行戶口號碼作為識別碼的即時轉帳實施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

減少錯誤轉帳之間尋求平衡

若銀行希望在運作效率、客戶便利及減少錯誤轉帳之間尋求平衡,金管局認為強制式名稱核對程序的門檻不得高於1,000港元(或其等值貨幣)。此措施旨在進一步加強客戶保障,降低受騙風險,同時確保轉帳服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按此免費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