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2025】雖然香港經濟在2024年頭三個季度展現溫和增長,但香港經濟反彈的步伐仍受許多外圍不明朗因素影響。政府預料2024/25年度將再次出現龐大綜合赤字,財政儲備在2024年10月底亦降至5,709億港元,這些數據突顯了審慎財政管理和推動經濟增長的必要性。
財政預算案2025|各項稅務和非稅務措施
爲應對這些挑戰,香港稅務學會認為2025/26財政預算案應著重於推行各項稅務和非稅務措施,以吸引海外資金、企業和人才來港,並促進重要戰略行業(例如創新科技、飛機租賃、電子商貿和低空經濟)的發展。香港稅務學會認為在後BEPS2.0時代,香港政府必需重新審視(並在有需要時修改)現有的稅務優惠政策,並考慮推行其他稅務和非稅務措施以確保香港的營商競爭力。
香港稅務學會提出6大範疇建議
就2025/26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所提出的建議,涵蓋以下六大範疇:
- 改善民生
- 在不斷變化的國際稅務環境中保持香港的競爭力
- 通過更緊密的經濟合作把握新興市場的機遇
- 促進重要戰略行業的發展
- 加強稅制的公平性及明確性,以提升稅務競爭力
- 擴闊稅基及全面檢討香港稅制
1. 降低薪俸稅最高邊際稅率及調高標準稅率
隨著利得稅二級制於2018/19年起實施,企業(尤其是中小企)的稅務負擔得以降低。本會認為個人/僱員(尤其是中產階層人仕)的薪俸稅負擔也應相應地降低。因此本會建議政府將薪俸稅累進稅率中的最高邊際稅率從現時的17%降低至16%。與此同時,政府可以考慮將適用於入息剩額達五百萬港元以上的標準稅率從現時的16%提高至17%。
2. 豁免首次置業印花稅
豁免徵收首次置業買家購買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建議設定有關條件如下:
- 該住宅物業的市值不高於港幣六百五十萬;
- 買家必須為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 買家或其配偶須從未持有任何位於香港的住宅物業,除非該買家或其配偶根據「居者有其屋計劃」持有受資助住宅物業並在私人市場購買另一住宅物業以取代該資助住宅物業作爲其主要居所;及
- 買家必須連續三年居住於該住宅物業,若買家在購買物業後三年內出售該物業,買家須繳付已獲豁免的從價印花稅。
3. 提高居所貸款利息及住宅租金的扣除上限
爲進一步减輕市民因居住成本高企而造成的經濟負擔,本會建議(i)將居所貸款利息及住宅租金的扣除上限由每年100,000港元提高至每年120,000港元及(ii)提高與首名子女同住的居所貸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扣除上限,建議上限由每年120,000港元提升
至每年140,000元。
4. 私營醫院住院費用的薪俸稅扣減
為了提供更多誘因鼓勵市民選用私營醫院服務,本會建議政府就納稅人、其配偶及受撫養人的私營醫院住院費用及開支提供薪俸稅扣減,上限為每年100,000港元,條件是該費用及支出並沒有由任何私人醫療保險計劃的保險公司或僱主補償給納稅人。
5. 醫療保險保費的薪俸稅扣減
政府由2019/20年度起,為購買自願醫保計劃產品的納稅人提供每年每受保人最高8,000港元的薪俸稅稅務扣減。為鼓勵更多市民購買私人醫療保險,本會建議政府就自願醫保計劃以外的私人醫療保險計劃保費支出也提供薪俸稅扣減。
6. 提高各項免稅額
除了子女免稅額由2023/24年度起有所增加外,其餘各項免稅額自2019/20年度起並無增加。因此,我們建議增加各項免稅額和長者住宿照顧開支,以減輕在職人士的財務負擔,具體建議:
2024/25 | 2025/26(建議) | |
基本免稅額 | $132,000 | $145,000 |
已婚人士免稅額 | $264,000 | $290,000 |
單親免稅額 | $132,000 | $145,000 |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基本免稅額(每名) | ||
年齡為 55 歲或以上, 但未滿 60 歲 |
$25,000 | $30,000 |
年齡為 60 歲或以上 | $50,000 | $60,000 |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每名) | ||
年齡為 55 歲或以上, 但未滿 60 歲 |
$25,000 | $30,000 |
年齡為 60 歲或以上 | $50,000 | $60,000 |
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最高扣稅額 |
$100,000 | $120,000 |
7. 引入累進式子女免稅額及撫養子女免稅額
為進一步提高香港的生育率,本會建議政府引入一個根據家庭子女人數的累進式子女免稅額,詳情如下:
家庭中的子女人數 | 建議的子女免稅額 (第1至第9名子女) |
1 | 130,000港元 |
2 | 150,000港元 |
3或以上 | 170,000港元 |
此外,政府可考慮為父母雙方均為在職人士的家庭提供額外的撫養子女免稅額以鼓勵父母雙方就業,本會建議該免稅額為每家庭每年50,000港元。
8. 取消有關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通常居住於香港」的要求
容許納稅人就供養非通常居住於香港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獲得相關的免稅額,但有關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