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周小松議員就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計劃)提問,包括至今分別接獲、批准及拒絕多少宗延長逗留期限申請;就申請獲批的個案的在港就業情況等,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對此作出答覆,當中表示逾半到港高才已就業,月入中位數5萬元,四分一月薪至少10萬元

超過75,000名高才帶同其家人抵港

孫玉菡指出,高才通計劃自推出以來反應十分踴躍。截至去年12月底,共收到約116,000宗申請,當中近92,000宗獲批,超過75,000名高才帶同其家人抵港。

政府在「搶人才」的同時,也注重「留人才」,因此2024年《施政報告》已訂下績效指標,在2025至2027年間,每年不少於50,000名人才成功申請延期簽證。最終人才是否可獲續簽或選擇留港發展,取決於其自身條件和其他不同因素。政府的角色,不只是為人才提供所需支援,而是繼續大力發展經濟及新興產業,提供有利環境讓本地及海外人才發展,為建立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提供堅實的支撐。

月入中位數5萬元、四分一月薪至少10萬元

高才通計劃推出剛滿兩年,據勞工及福利局早前進行的跟進調查,超過一半到港高才已就業,主要從事管理及專業工作,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約為50,000元,約四分一高才每月就業收入更達100,000元或以上。另外,有近兩成來港高才的配偶也已經就業,多數從事高技術工作。調查顯示,他們過半是40歲以下,不少更帶同年幼的子女定居香港。

現時已完成審批的續簽申請只有少數

高才通計劃下發出的首批簽證上個月底起才陸續到期,而入境事務處在收到續簽申請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兩至三個星期完成審批,因此現時已完成審批的續簽申請只有少數,有關數據不足以提供有意義的統計分析。政府會待累積一定數量的續簽申請,經詳細分析後適時公佈有關統計數字。

簽證到期前三個月提出續簽申請

另外,入境處於2024年11月1日起容許高才於簽證到期前三個月提出續簽申請,讓申請人有充足的時間準備申請所需文件。在提出續簽申請時,申請人須向入境處提供可信納的資料及文件,證明其已在港受聘並能從中獲得穩定收入,或已在港開辦或參與業務。有關審批高才通計劃續簽申請的具體要求已詳細載列於高才通計劃入境指南中,亦載於入境處網頁。入境處亦透過其社交平台、講座及傳媒簡介會等,詳細講解有關續簽要求,人才辦也透過不同途徑發放相關訊息。

已受聘須提交其僱傭合約

已受聘的申請人須提交其僱傭合約,當中應列明職位、薪金、其他福利及僱傭期等詳情。一般而言,獲續簽人才受聘從事的工作須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而且該職位的薪酬福利條件須達到市場水平。申請人若受聘於非本港企業並通過公司內部調職安排調派來港工作,且在公司擔任管理層或專業人員職位,其續簽申請亦會獲考慮。入境處在審批這類續簽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的薪酬福利、其工作帶來的經濟效益(例如在香港所繳納的稅款),以及其留港的時間等各項因素。

開辦或參與業務須提供業務證明文件

至於在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申請人,他們須提供業務證明文件,當中必須明確顯示該業務確實在港運作、營運穩健並可持續發展,以及能對香港經濟作出貢獻。入境處審批時會考慮各項因素,包括業務營運及發展的情況,例如營業額、財政資源、投資款額、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業務帶來的經濟效益,以及申請人留港的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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