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在2024-25年度預算案中,探討可能增強資產及財富管理產業的稅收優惠機制,以吸引更多全球家族辦公室和資產擁有者在香港設立業務。

香港政府擬推進稅收優惠制度

為此,財政事務及庫務局(FSTB)於2024年11月25日發布了一份諮詢文件,涉及對私募基金、由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家庭投資控股工具(FIHVs)以及其所獲得收益的優惠稅制的提議增強措施。以下是其中幾項重要提議:

(一)拓寬基金定義

計劃將主權財富基金、養老金基金和捐贈基金新增納入統一基金免稅條例制度下的基金范圍。

(二)調整資產認可范圍

除《稅務條例》第16C附表規定的金融類投資外,諮詢文件提議擴大可允許資產的范圍,涵蓋位於香港以外的不動產、排放衍生品/排放配額和碳信用、與保險相關的證券、非公司私營實體的權益、貸款和私募信貸投資,以及虛擬資產。
同時,私營公司的定義將被擴展,任何股份或債券未在任何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均視為私營公司,來自此類公司的交易所獲得的利潤,將可能享受統一基金稅制下的稅收豁免。

(三)擴展特殊目的實體(SPE)定義范圍

提議將SPE的活動范圍擴展至包括私人公司、其他SPE的收購、持有、管理、處置活動,以及相關的輔助活動。同時,政府計劃設定免稅的最低額度,即基金直接或間接持有SPE至少95%的實益權益。

(四)取消附帶收入的5%門檻,並引入排除清單

諮詢文件提議取消附帶收入的5%門檻,使任何此類附帶收入與來自合格投資交易的收入將全額免稅,不受任何限制。

(五)對統一基金稅制下的基金(UFE),實施稅務報告和實質活動要求

諮詢文件提議為受益於UFE的基金和SPE實施稅務報告機制,要求提供相關基金和SPE的某些會計資料,以及證明滿足稅收豁免條件和實質活動要求的信息。

(六)放寬 FIHVs 及附帶權益稅制。

對於 FIHVs 和附帶權益的稅收制度,政府計劃擴大「合資格支付人」的定義並取消其需獲香港金融管理局認證的要求;同時擴大可能衍生具資格附帶權益的收入來源。

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這些措施旨在與市場實踐更好地對接,並為行業提供更多的稅收確定性。總體而言,稅收優惠措施的加強和改進將有助於香港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辦公室,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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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馮南山是連城集團的合夥人,香港會計師公會及澳洲會計師公會會員。馮南山自2012年創立連城集團,目前在香港﹑深圳﹑北京﹑瀋陽﹑上海﹑ 新加坡﹑澳洲共有七個辦公室。連城集團由一班來自不同背景和範疇的會計師所組成的專業團隊。七年間,已為超過3000家公司提供企業服務,包括基金及信託設立服務﹑離岸公司成立、秘書會計服務、稅務籌畫、財務盡職調查、內部監控和上市諮詢服務等。

連城集團:https://www.citylinkers.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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