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扣分制|房委會表示,早前通過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強措施,將於12月1日實施。當中增加3項新的不當行為,以及擴大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經修訂的扣分制下不當行為一覽表請參閱附件。

房委會屋邨管理扣分制增3大罰則

  1. 「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被扣七分;
  2. 「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外掛放或置放有從高處掉落潛在風險的物品(包括簷篷、冷氣機遮簷和其他伸出物)」,被扣七分及警告機制適用。由於不當行為A2項「在窗或露台外掛放地拖」將納入此項新增的不當行為,故將被刪除;及
  3. 「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照《房屋條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會所制定的政策執行職務」被扣15分。

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將會擴大:

  1. 「抽氣扇滴油」修訂為「抽氣扇或抽油煙機管道等滴油」;及
  2. 「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修訂為「放置任何雜物、財物或物品在屋邨公眾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屋邨內任何建築物內外的公用地方),造成阻塞或妨礙清潔工作」

最新屋邨管理扣分制下不當行為一覽表(2024年12月1日實施)

A類(扣3分) A1*%在公眾地方晾曬衣物(房屋署指定地點除外)
A3*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放置滴水物件
A4*抽氣扇或抽油煙機管道等滴油
B類(扣5分) B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出租單位內飼養動物
B8在公眾地方煲蠟
B9*積存污水導致蚊患
B10#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
B12在公眾地方非法賭博
B13*冷氣機滴水

C類(扣7分)

  1. C1高空拋擲破壞環境衞生的物件
  2. C2在公眾地方吐痰C3在公眾地方便溺
  3. C5*不讓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於其居住單位或於毗連其單位的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外牆、走廊牆壁、氣窗、鐵閘),就房委會須負責的工程,或為符合法定要求,或按房委會涵蓋整幢大廈的維修、保養或改善項目,進行檢查或施工
  4. C6*沒有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或沒有按房委會的要求糾正未經批准的改動工程
  5. C8把出租單位用作食物製造工場或倉庫
  6. C9%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7. C11*在出租單位內積存大量垃圾或廢物,產生難聞氣味,造成衞生滋擾
  8. C13亂拋垃圾C14胡亂棄置垃圾
  9. C15任由攜帶之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泄糞便,弄污公眾地方
  10. C16*放置任何雜物、財物或物品在屋邨公眾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屋邨内任何建築物内外的公用地方),造成阻塞或妨礙清潔工作
  11. C17*造成噪音滋擾
  12. C18@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
  13. C19*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外掛放或置放有從高處掉落潛在風險的物品(包括簷篷、冷氣機遮簷和其他伸出物

* 書面警告有效期為兩年

*已針對這些不當行為訂立了警告機制,由觸犯不當行為日起計,書面警告有效期為兩年。對初犯者會作書面警告;在兩年警告有效期內,對書面警告無效者及在第二次觸犯及其後觸犯同一項不當行為時,會實行扣分。

% 在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內的 A1 及 C9 項不當行為,房委會/房屋署指定地點或批准所指的是法團指定地點或批准。

# 包括已啟動的另類吸煙產品(如電子煙產品、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

@ 野生動物的例子包括猴子、野豬和麻雀

@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 170 章)第2條,「野生動物」是指在普通法上歸類為馴化類動物(包括如此歸類但迷途或被遺棄的動物)以外的任何動物。野生動物的例子包括猴子、野豬和麻雀。

^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 228 章)第23條規定,任何人抗拒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或獲合法授權或合法受僱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或抗拒或阻礙他人合法地協助上述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均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被定罪的個案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所有不當行為適用於租置屋邨內的公屋租戶

為了協助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租置屋邨)業主立案法團的日常管理,並滿足居民對擁有良好居住環境的意願,扣分制下所有不當行為將適用於租置屋邨內的公屋租戶。發言人呼籲公屋居民保持家居和屋邨的環境衛生、避免對屋邨內其他居民造成滋擾。

更多房委會/公屋相關內容

房委會兩年回收5000公屋單位!等同收回一條駿洋邨!389宗個案遭檢控

樓市走勢|30歲以下公屋申請勁跌約46%!香港青年為何不搶著申請公屋了

按此免費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