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走勢房委會近年積極打擊濫用公屋,除了透過投訴或舉報接獲懷疑濫用公屋的租戶,亦會隨機抽選一些有較高機會濫用公屋的個案作深入調查。最新數據顯示,兩個年度合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等同一條像駿洋邨那樣規模的中型屋邨!

房屋署識別懷疑濫用公屋方法

房屋署表示,過去一直透過不同的方法獲悉或識別懷疑濫用公屋個案,包括公眾舉報、前線職員日常工作、家訪、巡查的發現,以及就一些有高風險的懷疑個案作抽查等。至於濫用公屋的類別,由於有機會涉及多於一類(例如欠租同時丟空單位)及具複雜性,房屋署主要將其分為兩類:

  1. 與住用情況相關
  2. 與入息和資產申報相關

與住用情況相關的濫用公屋行為

觸發濫用公屋的調查的行為主要包括:

  • 丟空單位
  • 讓非戶籍人士佔用單位
  • 將單位作非住宅用途
  • 濫用公屋住戶自願交回單位
  • 因欠租或戶主去世

房委會兩年回收5000公屋單位

過去兩個年度,房委會分別收回約2,200個及2,800個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兩個年度合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等同興建一條像駿洋邨那樣規模的中型屋邨,成效顯著。

遭檢控的個案有389宗 7名住戶因此而被判監

而今年到九月底爲止,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公屋單位已經有約1,400個。過去兩個年度,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有389宗,其中344宗被判罪成,7名住戶因此而被判監(包括緩刑),當中最高判刑的兩宗個案分別為即時監禁30日及即時監禁兩星期。房委會沒有備存按區議會分區因租户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單位統計數字。

住戶申報新措施下 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約4,000個

房委會由2023年10月開始接連推出多項有效新措施,當中包括要求住戶由一入住開始,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截至2024年10月,須要在首兩輪申報(即2023年10月及2024年4月批次)的共約34萬住戶當中,合共有約4,000個住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

2025年1月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

房委會將會在明年一月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為提供確切情報並以實名作出舉報濫用公屋的人士提供獎賞,找出更多濫用個案。舉報人士的身份資料均會嚴格保密;除直接參與處理計劃的指定房委會或房屋署職員外,其他人士不會得悉舉報人身分和資料來源。

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 身份資料會嚴格保密

一直以來,房屋署透過不同途徑收集情報,在處理濫用公屋舉報或轉介的個案時,不論該個案是否具名,均以相同方法處理,只要個案內容有基本資料或線索可作跟進,均會啓動調查,不會放過任何打擊濫用公屋的機會。為減低濫報情況及確保資料真確,參加計劃的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須由專責人員進行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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