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招聘公務員,農林助理員起薪22,145元,毋須大學畢業,負責進行有關自然護理的調查、監督、技術性工作、遊客接待及執法工作等,有興趣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漁護署招聘(公務員職位)
- 職位編號:48655
- 部門:漁農自然護理署
- 職位名稱:農林助理員(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
- 薪酬:總薪級表第7點(每月22,145元)至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28,225元)
漁護署農林助理員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 (b) 取得上述學歷後有至少兩年自然護理實地工!作或在政府紀律部隊工作的經驗;
-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達第2級(註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要求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要及格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農林助理員(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主要負責進行有關自然護理(可能包括林務、郊野公園或野生生物管理)的調查、監督、技術性工作、遊客接待及執法工作。
其他注意事項
可能須在香港任何地區工作;在部門宿舍/行動中心留宿;不定時工作,包括晚間及周末;駕駛部門車輛;執行防火職務,通常包括輪班工作、候命工作、夜間工作,以及在政府處所內通宵候命;以及穿著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漁護署農林助理員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適當情況下公務員可獲得房屋資助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持本港以外學歷人士亦可申請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農林助理員(自然護理及郊野公園)》,並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
可作網上申請
漁護署農林助理員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按此登入】作網上申請。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將不予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二至十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會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遞交申請,必須使用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5樓漁農自然護理署
- 查詢電話:21506687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06/12/2024 23: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