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聘請文員月薪17,200元,入職學歷要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要熟悉電腦操作,例如應用文書處理、試算表和簡報軟件等。
政府職位空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聘請文員
- 職位編號:48572
- 部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 組別/單位:青年事務部(1)
- 職位:文員
- 薪酬:每月17,200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文員入職條件
- 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 ,或具同等成績;
- 熟悉電腦操作,例如應用文書處理、試算表和簡報軟件;以及
- 具備至少兩年全職文書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證明文件: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提交完整的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證明他們已獲得符合上述入職條件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文員職責
- 履行一般文書職務,包括資料輸入、存檔、收發文件、採購和財務相關工作;
- 提供行政支援,包括管理會議和工作日程、負責會議的後勤安排,以及與各機構聯絡及協調;
- 處理撥款申請,包括審核申請、輸入資料和跟進申請;
- 回覆公眾查詢及投訴;
- 為青年發展委員會及《青年發展藍圖》的有關活動提供支援;以及
-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主要工作地點為金鐘或黃竹坑,而實際工作地點將按局方的運作需要作出安排。獲錄用者可能需要不定時和逾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六和周日工作),以及間中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及福利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為期24個月。倘受聘人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維持在高水平,且令人滿意,在合約結束時,將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計算,金額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除法定假日外,受聘人可享有12日有薪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有關詳情將在受聘時再行確定。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1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青年事務部(1),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員(青年事務部(1))職位”。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1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青年事務部(1)
- 查詢電話:3509 7037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25/10/2024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