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報告】近年有航空公司推出靈活票價選擇,除了不同艙位外,還可付費選擇各項附加增值服務,例如指定座位位置、優先辦理登機及領取行李、增加託運行李數量、預購飛機餐等。
消委會接獲不少關於航空公司服務投訴
消委會接獲不少關於航空公司服務的投訴,內容涉及加購指定座位後因飛機型號變更而遭更改座位、購買優先服務卻未獲優先待遇、到閘口臨時被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託運等,影響消費者的安排和飛行體驗。
機票已加購指定座位突被更改
消委會指出,有投訴人一家四口雖已額外繳付1040元加購指定座位附加費及回程指定窗口座位。卻在回程時辦理登機手續時才獲通知未能乘坐指定座位,擅自轉換預先加購的指定座位,在未能履行合約的情況下又沒有主動提供再次選擇座位或退款等安排,因此尋求消委會協助,經消委會調查後,航空公司終願意退回合共$560的回程指定座位附加費。
購買優先服務卻未獲優先待遇
另有投訴人於一家航空公司購買了兩套由香港往返泰國的機票,並以每人每程$50加購優先服務,包括優先上機、優先行李寄存,以及地勤優先將行李提取並送至行李輸送帶等服務。去程時,地勤人員先安排已加購優先服務的乘客登機,不過投訴人發現原來其他乘客亦可同時登機。回程時,其中一件行李需時20分鐘才到達輸送帶,行李上的優先掛牌亦已丟失。經消委會調查後,最終航空公司願意全數退回優先服務費用。
乘客到達機艙門口 突臨時被要求寄行李
另一名投訴人購買由曼谷返回香港的單程機票,票價包括可攜帶7公斤手提行李,到達機艙門口時,突然被職員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託運,投訴人要狼狽地在地上整理行李。投訴人事後向航空公司投訴,認為即使沒有收取寄艙費,仍與原本購買的機票不符。
對處理手法及態度致歉 但不安排退款
航空公司解釋,機艙內的頭頂置物箱空間有限,一般採用「先到先得」方式,當所有空間爆滿時,即使乘客的手提行李符合重量及尺寸規定,亦有可能需要寄艙託運,航空公司就職員的處理手法及態度致歉,但未能安排退款,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選購機票附加服務4招減少爭拗
- 票價種類組合繁多,消費者宜於訂票前先做好規劃,再因應自身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選擇預選座位、手提及託運行李數量、優先登機安排或機上餐點等附加服務;
- 經旅行代理商或預訂平台購買機票,消費者於購買前可以留意價格是否包括上述各項附加服務,及可否於預訂後再加購或更改;購買後若需更改或退款,亦應經由相關旅行代理商或平台辦理;
- 如收到任何與航班有關的變更通知,消費者應特別留意變更內容,如不接受新安排,應即時聯絡航空公司或預訂中介作跟進,航空公司亦應盡力配合消費者的需要;
- 消費者應保留所有機票預訂紀錄和行程(itinerary),以備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追討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