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連鎖健身中心上周宣布全港14間分店暫時全線結業,並稱新投資者承諾續為客戶免費提供餘下所有服務。根據「舒適堡」最新公告稱,新公司將以「Healthy」品牌營運的公告內容,與9月6日的公告比較,新公告無再提及新投資者承諾繼續提供美容療程服務。
消委會暫接521宗投訴 涉款達1700多萬元
消委會表示,截至今早8時,共接獲605宗有關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暫時全線結業事件的投訴,涉及總金額1900萬元,單一最高金額65萬元,每宗個案平均31000元;當中28宗個案的苦主是65歲以上,最高款額18萬元。
消委會說,密切留意事態發展,消費者如有需要可聯絡求助。
有人在結業前數天才簽了十年合約
黃鳳嫺在電台節目說,有苦主使用了舒適堡的服務十多、二十年,亦有人是在結業前數天才簽了十年合約,價值9800元。她提到,新收到的投訴個案有涉及美容服務,包括美容師,亦有苦主指出,以往是分期付款,近期被要求一次過付款。
鄧家彪:至今未有求助員工收到新投資者的上班邀請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求助個案持續增加。他又說,至今未有求助員工收到新投資者的上班邀請,亦無任何人交代何時發還欠薪。鄧家彪亦指,「舒適堡」官方社交平台列載的公司網址,與官方網站的網址有出入;有關與新投資者達成初步共識的公告,在官方網站中亦非顯而易見,內文亦無聯絡資料。
呼籲員工保留相關工作資料
鄧家彪建議舒適堡員工應馬上保存自己的人事資料,最重要是放假紀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他指,就算有新投資者真的可能入場,都不一定會承擔對所有現職員工的責任,這方面需要勞工處介入,確保順利過渡。
江玉歡:法律上並不容許單方面作出合約過渡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稱,合約過渡需要原公司、新投資者和消費者三方同意,法律上並不容許單方面作出合約過渡,而消費者亦有權力拒絕接受新合約。她又提醒消費者,原有合約所標明可以享有的服務,當新投資者接手時,可能會有改變。
香港沒有集體訴訟的權力
她表示,苦主大都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作出投訴,但根據該條例,向消費者提供的保障範圍極為有限,舉証門檻相當高,加上香港沒有集體訴訟的權力,消費者往往祇可循小額錢債審裁署追討,但就算有判決,也難以進一步執行。換言之,法律對消費者的保障嚴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