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對於不少香港打工仔來說,可能放工也要處理公務,變相加班OT,如果有「離線權」呢?情況又會如何?澳洲最近就通過一項被稱為「離線權」(right to disconnect)的法律。
新法規將先適用於員工人數15名或以上企業
該法律當地時間周一(8月 26日)生效,這是指當地員工在下班後,僱主仍可聯繫員工,但員工在合理的情況下有權拒絕來自公司主管有關工作聯繫,即可不閲讀或不回應,這包括工作電話及電郵等。根據外電報道,新法規將先適用於員工人數15名或以上的企業,至於規模較小的公司,仍然有12個月的適應期。
僱主最高可遭罰50萬元
至於拒絕理由是否合理,將由由澳洲工業仲裁機構公平工作委員會(FWC)決定,FWC有權頒布禁制令,更可對違反禁制令的員工處以1.9萬澳元(約10萬港元)的罰款,或公司被處以最高9.4萬澳元(約50萬港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