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推出網上申請《登記事項證明書》,身份證持有人即日起可在網上申請,並可選擇經郵遞方式收取有關證書,無需親身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
《登記事項證明書》是甚麼?
《登記事項證明書》是一份證明你身份證紀錄上已登記的事項,例如:姓名、住址、出生日期及地點、婚姻狀況及配偶姓名等。
申請方法
要申請《登記事項證明書》,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格ROP122 ,親身前往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觀塘(臨時)辦事處除外)提出申請。簽發證明書的費用為港幣425元,費用須在申請時繳交。同時亦可透過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網上申請。
無法親自申請可選擇郵寄
如果申請人不能親身提出申請,可將申請郵寄到: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12樓人事登記總務及統計小組。如有需要,亦可以授權一名代表為申請人辦理該份申請。申請必須包括以下文件:
-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ROP122
- 申請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副本
- 以書面說明申請理由,並授權一名代表為你辦理及領取《登記事項證明書》
- 申請書須列明申請人和受托人的姓名及香港身份證號碼、受托人的聯絡地址及電話號碼
居於海外應如何申請個人《登記事項證明書》?
如果申請人居於海外,可以書面方式將《登記事項證明書》申請寄到: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12樓人事登記總務及統計小組。申請必須包括以下文件:
-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ROP122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的副本
- 以書面形式說明申請理由,內容須包括申請人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並加以簽署
- 如申請人授權他人爲你領取證明書,須在申請書上同時說明獲授權人士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聯絡地址和電話
如何申請已故人士的《登記事項證明書》?
下列四項情況下,可簽發已故人士的《登記事項證明書》給予與該已故人士有親屬關係的申請人,該《登記事項證明書》是證明該已故人士在過往身份證紀錄上已登記的事項。
- 辦理已故人士的親生子女居留權證明書的申請
- 或安排殮葬或遷葬
- 或辦理出國移民
- 或承辦遺產
注意事項
申請人可透過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網上申請,但必須登記「智方便+」帳戶及取得數碼簽署功能才可作出網上申請。費用425元,須於遞交網上申請即時繳付,申請人必須透過網上電子支付形式,包括繳費靈、信用咭(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或轉數快(FPS)繳費。
官方網頁
關於《登記事項證明書》的詳細資料可於入境事務處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