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202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剛公佈今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詳情,預計全港共有650萬市民可受惠,原有登記人只要符合資格,即可最快於7月16日起領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金額;新登記人亦可於同日起分期領取。《香港財經時報》整理最新消費券計劃詳情、領取資格及發放時間表等資料,讓大家一次睇清領取消費券的注意事項。
消費券2023|7月16日起發放第二期
陳茂波在記者會上公佈,今年消費券計劃會如期於7月16日(星期日)起,向現有登記人及新登記人士發放第二期消費券金額。於早前已透過電子支付工具領取第一期3,000元的原有登記人,可於當天起領取餘下的2,000元金額;至於其他透過入境計劃來港居住或升學的人士則可領取1,000元。當局估算,全港約有640萬可收獲全額消費券,另外有10萬人為可獲發半額消費券。
合資格登記人獲發的消費券總額
視乎合資格登記人所屬類別,以及有否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其在第二期獲發放的消費券總額會有所不同,詳情如下:
香港永久性居民/ 香港居民(全額) |
經不同計劃來港 暫居或升學人士(半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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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登記人 | 2,000元 (7月16日發放) | 1,000元 (7月16日發放) |
新登記人 | 3,000元 (7月16日發放) 2,000元 (10月16日發放) |
1,500元 (7月16日發放) 1,000元 (10月16日發放) |
6個可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
消費券計劃2023|登記期長約3星期
是次計劃的登記期為2023年6月5日至27日。這段時間內,市民可以進行的登記事項如下:
- 如登記人為現有登記人:可在這段期間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俗稱「轉會」)
- 如登記人為新登記人:進行登記,以領取新一期消費券
現有登記人無須進行任何手續
市民可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請按此)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辦理登記「轉會」。合資格現有登記人如無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便無須辦理任何手續,消費券金額會自動存入原先已登記的支付工具中。即是說,如果市民不打算轉會,就只需等金額自動發放至同一支付工具即可。
以下是不同支付工具的領取時間:
現有登記人消費券發放時間
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這5款支付工具登記領取消費券的現有登記人(即已於4月16日獲發第一期3,000元或1,500元消費券的市民),可於2023年7月16日起收到第二期金額為2,000元或1,000元的消費券。
這5種支付工具所得的第二期消費券使用期限均為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若逾期未用,金額即會全數消失。
現有登記人消費券發放時間表(八達通)
若現有登記人是以八達通登記領取消費券,則其發放日期會根據八達通的「合資格消費」達標日期而日所不同。所有八達通消費券的領取期限為2024年6月30日。
使用「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不少於第一期券額*的日期 |
第二期消費券發放日期 |
2023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 2023年7月16日 |
2023年4月16日至7月31日 | 2023年8月16日 |
2023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 2023年9月16日 |
2023年4月16日至9月30日 | 2023年10月16日 |
2023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 | 2023年11月16日 |
*註:第一期券額即為登記人先前已領取的3,000元或1,500元
由其他支付工具轉會至八達通的情況
如現有登記人原本是透過另外5款電子錢包收取第一期消費券,但現在改以八達通收取第二期消費券,他們則會直接在7月16日以八達通收到第二期消費券的金額,而無須使用之前的電子錢包消費滿足夠的「合資格消費」金額。不過要留意,該電子錢包中的消費券金額,若未有在使用期限前用完,仍然會在其後消失,不能再用。
新登記人登記方法
至於在今年4月16日未有領取過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即不屬於現有登記人的合資格市民,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請按此)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辦理登記(地址載於文末)。
消費券登記人資格準則
計劃的資格準則如下,登記人必須:
- 於2023年5月29日或之前年滿18歲;以及
- 在合資格日期當天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居民,或在香港合法逗留人士;以及
- 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
新登記人不能轉會
每名合資格市民只可登記一次,並選取切合其需要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及使用消費券;每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亦只可在2023年消費券計劃下用作登記一次。合資格的新登記市民會按其類別獲分期發放總額5,000元消費券或2,500元消費券。
要留意,政府指明,在一般情況下,巿民在登記成功後將不能更改所選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及帳戶。
新登記人消費券發放時間表
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這5款支付工具登記領取消費券的新登記人,可於下列時間領取第二期兩張消費券:
第二期消費券 | 發放日期 |
第一張 (3,000元或1,500元) |
2023年7月16日 (使用期至2024年2月29日) |
第二張 (2,000元或1,000元) |
2023年10月16日 (使用期至2024年2月29日) |
新登記人消費券發放時間表(八達通)
第二期消費券 | 使用「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不少於第一期券額的日期 |
發放日期 |
第一張 (3,000元或1,500元) |
- | 2023年7月16日 |
第二張 (2,000元或1,000元) |
2023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 2023年10月16日 |
2023年7月16日至10月31日 | 2023年11月16日 | |
2023年7月16日至11月30日 | 2023年12月16日 | |
2023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 | 2024年1月16日 | |
2023年7月16日至 2024年1月31日 |
2024年2月16日 |
登記注意事項
政府會使用電話短訊來通知市民何時可取領消費券,亦會以短訊與市民聯絡,因此在進行登記時,市民須確保填入可使用短訊功能的正確電話號碼。通知短訊會以特定電話號碼發出,市民若有疑慮,或懷疑短訊是否由政府發出,可至消費券計劃網站查詢指定號碼。此外,新登記人亦要檢查清楚有否填入正確的支付帳戶號碼,以免消費券無法發放,或發放至錯誤戶口。
八達通「合資格消費」詳情
消費券計劃網站顯示,消費券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的士、停車場等,這些交易都可被累計入「合資格消費」。
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有9個交易類別,不可使用消費券來支付/不會被計算在「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敎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消費券的使用期限
若市民使用除八達通以外的5種支付工具來收取消費券,要注意:
- 在2023年4月16日發放的第一期消費券(3,000元或1,500元)的使用期限為2023年10月31日
- 在2023年7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消費券(2,000元或1,000元)的使用期限為2024年2月29日
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八達通餘額無使用限期
透過八達通發放的消費券,在登記人於指定渠道領取後,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不過,如市民以八達通卡收取2023年消費計劃所發放的所有消費券,但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指定期間少於首期/張獲發放的消費券券額(即3,000元或1,500元),將不會獲發餘下的第二期或第二張2,000元或1,000元消費券。
消費券臨時服務中心地址
各臨時服務中心的地址如下:
香港島 | 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4樓 港鐵灣仔站(A5出口)/會展站(B3出口) |
北角英皇道255號國都廣場12樓1202室 港鐵炮台山站(B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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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 | 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8樓1834-1838室 港鐵太子站(B2出口) |
觀塘成業街7號寧晉中心30樓D室 港鐵觀塘站(B1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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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 | 荃灣沙咀道6號嘉達環球中心9樓906-907室 鄰近港鐵荃灣西站 |
屯門良景邨良景社區中心 輕鐵良景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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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天水圍天晴邨天晴社區會堂 輕鐵天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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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石門安耀街2號新都廣場23樓2310室 港鐵石門站(C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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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廣福邨廣福社區會堂會議室 港鐵大埔墟站轉乘穿梭巴士K18到總站下車 |
可致電預約登記
各臨時服務中心的開放時間為2023年6月5日至27日期間的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除外。為免輪候,市民請致電計劃熱線18 5000,提早預約前往臨時服務中心的時段。
陳茂波:難成恆常措施
陳茂波在記者會上提及,是次推出的2023消費券計劃第二期暫時為最後一期,計劃總計涉及約130億元款項。他指出,消費券計劃為政府在經濟環境復甦過程中鞏固消費的措施,以後會否推出仍視乎本港經濟狀況,但他亦坦言,消費券難成恆常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