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202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剛公佈今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詳情,預計全港共有650萬市民可受惠,原有登記人只要符合資格,即可最快於7月16日起領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金額;新登記人亦可於同日起分期領取。《香港財經時報》整理最新消費券計劃詳情、領取資格及發放時間表等資料,讓大家一次睇清領取消費券的注意事項。

消費券2023|7月16日起發放第二期

陳茂波在記者會上公佈,今年消費券計劃會如期於7月16日(星期日)起,向現有登記人及新登記人士發放第二期消費券金額。於早前已透過電子支付工具領取第一期3,000元的原有登記人,可於當天起領取餘下的2,000元金額;至於其他透過入境計劃來港居住或升學的人士則可領取1,000元。當局估算,全港約有640萬可收獲全額消費券,另外有10萬人為可獲發半額消費券。

合資格登記人獲發的消費券總額

視乎合資格登記人所屬類別,以及有否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其在第二期獲發放的消費券總額會有所不同,詳情如下:

香港永久性居民/
香港居民(全額)
經不同計劃來港
暫居或升學人士(半額)
現有登記人 2,000元 (7月16日發放) 1,000元 (7月16日發放)
新登記人 3,000元 (7月16日發放)
2,000元 (10月16日發放)
1,500元 (7月16日發放)
1,000元 (10月16日發放)

6個可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

消費券計劃2023|登記期長約3星期

是次計劃的登記期為2023年6月5日至27日。這段時間內,市民可以進行的登記事項如下:

  • 如登記人為現有登記人:可在這段期間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俗稱「轉會」)
  • 如登記人為新登記人:進行登記,以領取新一期消費券

現有登記人無須進行任何手續

市民可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請按此)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辦理登記「轉會」。合資格現有登記人如無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便無須辦理任何手續,消費券金額會自動存入原先已登記的支付工具中。即是說,如果市民不打算轉會,就只需等金額自動發放至同一支付工具即可。

以下是不同支付工具的領取時間:

現有登記人消費券發放時間

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這5款支付工具登記領取消費券的現有登記人(即已於4月16日獲發第一期3,000元或1,500元消費券的市民),可於2023年7月16日起收到第二期金額為2,000元或1,000元的消費券。

這5種支付工具所得的第二期消費券使用期限均為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若逾期未用,金額即會全數消失。

現有登記人消費券發放時間表(八達通)

若現有登記人是以八達通登記領取消費券,則其發放日期會根據八達通的「合資格消費」達標日期而日所不同。所有八達通消費券的領取期限為2024年6月30日。

使用「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不少於第一期券額*的日期
第二期消費券發放日期
2023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2023年7月16日
2023年4月16日至7月31日 2023年8月16日
2023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2023年9月16日
2023年4月16日至9月30日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 2023年11月16日

*註:第一期券額即為登記人先前已領取的3,000元或1,500元

由其他支付工具轉會至八達通的情況

如現有登記人原本是透過另外5款電子錢包收取第一期消費券,但現在改以八達通收取第二期消費券,他們則會直接在7月16日以八達通收到第二期消費券的金額,而無須使用之前的電子錢包消費滿足夠的「合資格消費」金額。不過要留意,該電子錢包中的消費券金額,若未有在使用期限前用完,仍然會在其後消失,不能再用。

新登記人登記方法

至於在今年4月16日未有領取過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即不屬於現有登記人的合資格市民,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台(請按此)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辦理登記(地址載於文末)。

消費券登記人資格準則

計劃的資格準則如下,登記人必須:

  • 於2023年5月29日或之前年滿18歲;以及
  • 在合資格日期當天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居民,或在香港合法逗留人士;以及
  • 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

新登記人不能轉會

每名合資格市民只可登記一次,並選取切合其需要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及使用消費券;每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亦只可在2023年消費券計劃下用作登記一次。合資格的新登記市民會按其類別獲分期發放總額5,000元消費券或2,500元消費券。

要留意,政府指明,在一般情況下,巿民在登記成功後將不能更改所選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及帳戶。

新登記人消費券發放時間表

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這5款支付工具登記領取消費券的新登記人,可於下列時間領取第二期兩張消費券:

第二期消費券 發放日期
第一張
(3,000元或1,500元)
2023年7月16日
(使用期至2024年2月29日)
第二張
(2,000元或1,000元)
2023年10月16日
(使用期至2024年2月29日)

新登記人消費券發放時間表(八達通)

第二期消費券 使用「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不少於第一期券額的日期
發放日期
第一張
(3,000元或1,500元)
2023年7月16日
第二張
(2,000元或1,000元)
2023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7月16日至10月31日 2023年11月16日
2023年7月16日至11月30日 2023年12月16日
2023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 2024年1月16日
2023年7月16日至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2月16日

登記注意事項

政府會使用電話短訊來通知市民何時可取領消費券,亦會以短訊與市民聯絡,因此在進行登記時,市民須確保填入可使用短訊功能的正確電話號碼。通知短訊會以特定電話號碼發出,市民若有疑慮,或懷疑短訊是否由政府發出,可至消費券計劃網站查詢指定號碼。此外,新登記人亦要檢查清楚有否填入正確的支付帳戶號碼,以免消費券無法發放,或發放至錯誤戶口。

八達通「合資格消費」詳情

消費券計劃網站顯示,消費券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的士、停車場等,這些交易都可被累計入「合資格消費」。

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有9個交易類別,不可使用消費券來支付/不會被計算在「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敎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消費券的使用期限

若市民使用除八達通以外的5種支付工具來收取消費券,要注意:

  • 在2023年4月16日發放的第一期消費券(3,000元或1,500元)的使用期限為2023年10月31日
  • 在2023年7月16日發放的第二期消費券(2,000元或1,000元)的使用期限為2024年2月29日

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使用期限後自動失效。

八達通餘額無使用限期

透過八達通發放的消費券,在登記人於指定渠道領取後,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因此沒有所謂使用期限。不過,如市民以八達通卡收取2023年消費計劃所發放的所有消費券,但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指定期間少於首期/張獲發放的消費券券額(即3,000元或1,500元),將不會獲發餘下的第二期或第二張2,000元或1,000元消費券。

消費券臨時服務中心地址

各臨時服務中心的地址如下:

香港島 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4樓
港鐵灣仔站(A5出口)/會展站(B3出口)
北角英皇道255號國都廣場12樓1202室
港鐵炮台山站(B出口)
九龍 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8樓1834-1838室
港鐵太子站(B2出口)
觀塘成業街7號寧晉中心30樓D室
港鐵觀塘站(B1出口)
新界 荃灣沙咀道6號嘉達環球中心9樓906-907室
鄰近港鐵荃灣西站
屯門良景邨良景社區中心
輕鐵良景站
元朗天水圍天晴邨天晴社區會堂
輕鐵天悅站
沙田石門安耀街2號新都廣場23樓2310室
港鐵石門站(C出口)
大埔廣福邨廣福社區會堂會議室
港鐵大埔墟站轉乘穿梭巴士K18到總站下車

可致電預約登記

各臨時服務中心的開放時間為2023年6月5日至27日期間的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除外。為免輪候,市民請致電計劃熱線18 5000,提早預約前往臨時服務中心的時段。

陳茂波:難成恆常措施

陳茂波在記者會上提及,是次推出的2023消費券計劃第二期暫時為最後一期,計劃總計涉及約130億元款項。他指出,消費券計劃為政府在經濟環境復甦過程中鞏固消費的措施,以後會否推出仍視乎本港經濟狀況,但他亦坦言,消費券難成恆常計劃。

按此免費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

更多《香港財經時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