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個案】中六合彩相信是不少人夢寐以求的事,每一期都與同事夾錢「買個希望」的大有人在。在2011年,加拿大便有一名工廠工人貝茨(Christopher Bates ),在放假期間,同事夾錢買的彩券中了頭獎價值約2.9億港元,他得知自己無緣獎金後向同事提告,理據是「他是夾錢小組的創辦人」。

參與一年,放假錯失頭獎彩券

54歲男子貝茨Christopher Bates )在飛機製造公司Bombardier任職,平日都會跟同事夾錢買彩票,2011年,在他一次出外旅遊期間,同事合資買的彩券竟然贏得5,000萬加元(約2.9億港元),24個同事每人實收約190萬加元獎金(約1,100萬港元)

而這24個同事理所當然地不包括貝茨,皆因小組有「no pay no play」(不付錢不參與)的規則,而且同事們也不是固定每一期都買,他們只會在頭獎獎金超過3,000萬才合資。

貝茨向24名同事提告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1年,再次被提起是因為當時貝茨向24名同事提告,而審訊結果近日出爐。很多人好奇,為甚麼沒付錢的貝茨法庭會接納他的提告,原因在於事件發生前,貝茨均有參與每次的合資買彩券,另外他亦是這個「夾錢小組」的創辦人,因此受理。

合資小組有誠信義務將當事人包括在活動中

是次負責合資的同事穆爾西(Sherif Morsi)被問到,為甚麼不先為貝茨墊支合資買彩票,穆爾西指因仍有同事欠他錢,所以沒有為其墊支。貝茨則指,合資小組有誠信義務將他包括在活動中,他已參加近一年,卻剛好在他離開一星期間將他排除,合資小組應公平對待。

審訊結果出爐

除了貝茨外,還有多名同事提控索償,但法庭只接受其中2宗訴訟,其他索償都被駁回,因此彩票公司將頭獎分成26份,其中2份由法庭持有,直至裁決出爐。令人意外的是,案件原訂要在多倫多法院審10天,但到審訊第2天,雙方即達成最終和解,協議條款保密,至今未公開,只透露雙方對結果感滿意

夾份已是訂立合約的意圖

和同事夾買六合彩在香港也是常態,在法律上,只要有同事提議夾錢買六合彩,即邀約,而其他同事同意並作出行動,每人出資的金額一致與否,如果大家同意按投資比例分享中獎彩金,已是清楚的立約意圖。雖沒有白紙黑字記錄,但從大家的行為,已經確定是存在了一份有效的合資投注合約,需按合約支付投注額和中獎後攤分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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