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環境及生態局招聘行政助理 ,月薪港幣27,440元 ,需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要負責處理與環保教育與推廣相關的工作,有興趣者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1. 職位編號:46845
  2. 部門:環境及生態局
  3. 職位名稱:行政助理
  4. 薪酬:月薪港幣27,440元

環境及生態局招聘:行政助理入職條件

環境及生態局行政助理申請人必須

  1.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在取得上述學位後,具備最少兩年全職工作經驗;
  3.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語文能力要求

在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環境及生態局行政助理職責

  • 處理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申請/資助發放和監察項目;
  • 處理與環保教育與推廣相關的工作;
  • 執行與宣傳及推廣有關的工作;及
  • 執行秘書處職務、一般行政工作及其他指派職務。

環境及生態局行政助理聘用條款

  1. 環境及生態局行政助理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2.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環境及生態局行政助理福利

  • 受聘人會享有14天有薪年假。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 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 郵寄: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
  • 網上: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將於截止日後約八星期內獲面試通知

環境及生態局行政助理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5樓環境及生態局社區關係組(經辦人:行政主任(社區關係)1)。
  • 查詢電話:2835 1034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2/05/2023 18:00:00
  • 部門網址:按此登入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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