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民政事務總署招聘兼職項目助理(大廈管理),毋須大學畢業,只須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負責為籌辦大廈管理項目及活動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有興趣人士可留意以下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6477
  • 部門:民政事務總署
  • 組別/單位:第四科
  • 職位名稱:兼職項目助理(大廈管理)
  • 薪酬:時薪62.1元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兼職項目助理(大廈管理)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 (a)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 (c) 能操流利粵語及書寫中英文;及
  • (d) 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

會考成績要求計法

  •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兼職項目助理職責

  • (a) 為籌辦大廈管理項目及活動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 (b) 就辦公室的日常運作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 (c) 為大廈管理項目及活動的會議、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及
  • (d)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的職務。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兼職項目助理聘用條款

  1. 主要在辦公時間內的兼職工作,但可能需要在晚間或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2. 主要在灣仔區工作,或按需要在其他地點工作;
  3. 需戶外和不定時工作;及
  4.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合約為期12個月。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

(2)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成績表/工作證明文件(如履歷表、僱主信等)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民政事務總署第四科。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前送達民政事務總署第四科。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兼職項目助理(大廈管理)」。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3)應徵者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收到通知。應徵者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四科
  • 查詢電話:2835 2214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08/03/2023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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