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攻略教育局最近公佈了《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列出8大準則,當中包括72項「應該」和「不應」的行為,對教師的行為作出更細緻的規範。《香港財經時報》整合了8個準則中的重點行為,更附上各類教師的學歷要求和薪酬表。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1)專業信念

  • 秉持專業的態度和精神,落實立德樹人的目標,施展抱負
  • 培育學生全面而均衡的發展,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裝備學生所需具備的知識和技能,讓他們能夠立足香港,關心祖國,放眼世界

規範教師應該以作育英才為主要職責,不應向學生灌輸不良意識。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2)恪守法治

  • 守護法治精神,遵守法律及相關規則,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履行社會責任和公民義務
  • 掌握國家歷史與發展的基本知識,正確理解《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法例,尊重國家基本制度
  • 正確理解《國旗及國徽條例》、《區旗及區徽條例》和《國歌條例》,尊重國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象徵和標誌,培養學生正確的國家觀念、國民身份認同和民族感情

教師應該理解和尊重《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國旗及國徽條例》、《區旗及區徽條例》、《國歌條例》等法規。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3)以身作則

  • 言行端正有度、儀容端莊得體,守時守信,展現合乎教師專業的個人品格,做學生的模範
  • 謹慎運用及妥善管理社交網絡平台,並就個人在社交網絡平台上發布及轉載的訊息負責

教師即使在非工作時間,也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作學生的榜樣。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4)廉潔公正

  • 以客觀事實作為行事決策的依據,公平公正地處理同事的評核及投訴
  • 確保職務與私人利益之間不會出現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若出現有關情況,須盡快主動申報或避免參與有關工作

教師應該行事廉潔,處事公正。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5)盡忠職守

  • 致力培養學生良好品德、正面價值觀及態度(包括國民身份認同和民族感情),培養學生成為有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和世界視野的新一代。協助學生建立慎思明辨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 遵照課程發展議會訂定的課程宗旨和目標(如教師任教非本地課程,則遵照獲批核的有關課程宗旨及目標),按學生的學習需要、興趣和能力,適當規劃教學計劃和內容,並確保所選取或編訂的教學內容和資料正確

教師在制定教學內容時要遵照課程發展議會的方向,並致力培養學生正確的價值觀。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6)關愛學生

  • 愛護和關心每位學生,因材施教;尊重學生的不同個性、能力和背景,平等及以正面態度對待所有學生
  • 經常提高警覺,若發現有懷疑虐兒、校園欺凌、企圖自殺的個案,及涉及人身安全的情況,必須立即向學校管理層及/或有關部門報告,並採取適當跟進措施
  • 尊重師生角色與身份,與學生保持合宜的師生關係,以適當的態度和方法溝通,避免親密接觸,保持適當的身體距離

教師應該關心學生的身心狀態,但同時應保持適當的距離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7)尊重私隱

  • 堅守保密責任,從職務取得的資料及資訊只可用作已核准的用途。在進行學習評估時,確保試題保密,公平公正
  • 尊重學生及家長的私隱,在收集、保存、使用及傳遞個人資料時,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學校的私隱政策,謹慎、妥善保存及處理學生及家長的個人資料

教師應該對考試試題、學生和學生家長的私隱等資料保密。

教師專業操守指引(8)維護專業

  • 不應破壞同儕的協作文化,妨礙教學團隊的專業發展
  • 不應以任何形式歧視、排擠、惡意攻擊或羞辱同事,對同事作無理投訴
  • 不應發放不實或無根據的訊息,損害學校、辦學團體、教育團體及教育專業的聲譽

教師應該與同儕共同建立良好的教育環境。

學歷條件|教育文憑

根據《教育條例》第42條,在學校任教的教員,必須為「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其中之一。准用教員除非按照就該教員而發出的准用教員許可證上所指明的條件或限制任教,否則不得在學校任教。

教育文憑課程

目前有多間大專院校推出PGDE課程,不同學院會提供不同PGDE課程,除中、英語文科外,還有數理化、歷史、經濟等科目,讓學生可根據科目選擇課程。

學歷條件|檢定教員 (RT)

任何人士如持有教學資格,並且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即可申請成為檢定教員。 教學資格指:

  • 修讀並取得教育文憑證書
  • 在大學本科修讀教育學士學位(BEd)的學生,修讀的就是5年制雙學位課程,當中已經包括1年教育文憑(PGDE)的教學資格
  • 如果在大學修讀的是其他學科,也可以在畢業後再報讀PGDE考取老師資格

學歷條件|准用教員 (PT)

任何人士如只持有學歷(即沒有接受師資培訓及未具備教學資格),可申請成為准用教員。他/她須首先受僱於一所學校,然後由該校的校監遞交表格,以申請他/她成為該校的准用教員。

申請獲批准後,教育局會發出准用教員許可證。如有關准用教員停止受僱於許可證所指明的學校,該准用教員許可證將會自動取消。因此,當准用教員受僱於另一間學校時,即使該教員曾獲准用教員資格,有關學校仍須為他/她申請另一張准用教員許可證。

最低學歷要求

  •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成績達E級,包括英國語文(課程甲或乙)及中國語文,並須在不多於兩次考試中獲取;或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達到指定成績,包括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成績達第2級,以及以下任何組合:
    • 新高中科目成績達第2級;
    • 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成績為「達標」;以及
    • 其他語言科目成績達E級
  • 以上成績須在不多於兩次考試中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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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攻略|教師薪酬|中小學教師

小學及中學教師的薪級表參考公務員總薪級表而定,起薪點為32,545元。

- 小學教師職位 中學教師職位 薪級點 現行薪酬
-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學位教師 15-29 32,545至62,950元
- 小學學位教師 30-33 65,875至75,620元
- 高級小學學位教師
(副校長)
高級學位教師 34-39 76,380至92,090元

其他政府職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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