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民政事務總署招聘行政助理,月薪26,650元,需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負責為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安排會議、編寫會議紀錄及簡介等,與區議員、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聯繫等工作,有興趣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6286
  • 部門:民政事務總署
  • 組別/單位:灣仔民政事務處
  • 職位名稱:行政助理 (灣仔區)
  • 薪酬:月薪26,650元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行政助理入職條件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3.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並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4. 具備良好電腦操作知識,包括MS Word、Excel、PowerPoint 及中文電腦文書處理 (微軟視窗系統內置輸入法);以及

  5. 具政府或公共機構工作經驗的申請人或獲優先考慮。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能力要求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職責

  • 協助地區管理事宜;

  • 為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安排會議、編寫會議紀錄及簡介等,與區議員、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聯繫;

  • 提供一般行政及管理支援,例如項目策劃,資源及檔案管理,編寫報告等;

  • 處理撥款申請及相關事宜;

  • 處理查詢及投訴;

  • 協助籌辦社區活動;

  • 執行與選舉或抗疫相關工作;以及

  •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聘用條款

  •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 獲聘者或須於戶外及不定時工作,以及在星期六、日及工作假期工作。
  • 聘用合約可能因個別運作需要而不足12個月。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福利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公眾假期、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等福利。

持本港以外學歷人士亦可申請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和證書的副本郵寄至上述地址。

申請手續:親身或郵寄遞交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G.F. 340(Rev.3/2013)],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格後,須連同有關學歷證明(包括成績表)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六時前送交。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

申請日期後6至8星期內收到通知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日期後6至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招聘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獲邀出席面試的申請人,請攜同有效的香港身份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近照一張(適用於護照的尺寸)出席面試。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1樓 灣仔民政事務處
  • 查詢電話:2835 2006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09/12/2022 13: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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