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香港】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於11月7日舉行會議,簡介施政報告政策。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建議,政府可重新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讓投資指定數額的人士移居香港(性質類似投資移民),振興目前低迷的經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相關建議值得研究。

建議可限定投資的項目數額 

葉劉淑儀指,政府於2003年經濟低迷時首次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目的是讓有意把不少於650萬元資金投資於香港,但又不會在香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來港居留,有關投資額隨後提高至1,000萬元。

遏制炒樓影響民生

葉劉提到,有關措施最終在2015年暫停,原因是當時本港經濟已復蘇,有市民投訴相關措施助長樓價上升。她認為政府如果考慮重推「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可以設定一定限制,例如只准買指定價格以上的物業,或是投資指定項目(如創科)等,避免推動樓市炒風,影響民生。

許正宇:類似「投資移民」性質計劃值得研究

許正宇回應指,這些類似「投資移民」性質的計劃,很多地方都存在,有關計劃值得研究,以進一步吸納人才和企業來港。他強調如政府重推計劃,必須檢視過去經驗,因為措施針對不同資產設立的額度,都可能影響資產價格。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歷史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3年10月27日起實施、至2015年1月15日結束的投資移民計劃,其設立目的是讓任何將不少於650萬港幣(至2010年提升至1,000萬港元)資金帶來香港,但是不會在香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資本投資者來到香港居留。

無需要開辦或者合辦業務

投資者可以從獲准的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投資項目,無需要開辦或者合辦業務。計劃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外籍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台灣居民以及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人士。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2010年,香港政府就《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施展兩項調整:一是將房地產投資項目剔除;二是將投資計劃的門檻從現在的650萬港元提升到1,000萬港元。2015年1月14日,時任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透過《2015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宣佈《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2015年1月15日停止接受申請,處理中之、已經遞交的申請則繼續進行。

早於2003年10月27日實施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2003年10月27日實施,截至2012年4月底,入境事務處共接獲21,036宗申請,獲批准的個案共14,512宗,當中約12,300人為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國籍人士;計劃共吸納投資金額1,063億9千萬港元。

預計此次投資金額門檻將提高

據悉,目前此項提議正在研究推進,預計此次投資的金額門檻可能會較之前的1000萬港幣提高,相信很快就會有好消息。筆者認為開放投資移民可以為香港帶來新的人才與資金,提升香港經濟活力,吸納資金促進香港經濟復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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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鄭天殷是著名移民專家,現任香港上市公司美聯集團屬下美聯移民部主管,累積逾10年移民辦理經驗,足跡遍布全球世界各地,曾成功幫助數千多個家庭移民海外。 精通各國移民法規,接受海外及香港多家媒體採訪報導,對移民政策及動向發佈記者會,為移民業界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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