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地租計算2022】又到了報稅交稅的日子。如果自己是業主,最關心是繳交涉及物業的稅項。差餉地租地稅這些稅項是免不了的。究竟這三者是什麽?彼此分別何在?如何計算?上述稅項的如遲交或不交的罰則如何?問題一大堆,《香港財經時報》一文解答。

差餉地租計算2022|差餉是什麼?

先說說差餉。差餉是就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是香港其中一種間接稅,所得的收入為政府一般收入的一部分。差餉是按照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再乘以一個百分率徵收的,而該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指定的估價依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合理年租。

差餉計算方法|目前徵收率5%

以2022至2023財政年度而言,差餉徵收率為5%。估價依據日期為 2021年10月1日,應課差餉租值則由2022年4月1日起生效。評估應課差餉租值時,會參考同區類似物業於估價日期或接近該日期,在公開市場所議定的租金,並按面積大小、位置、設施、樓宇質素及管理水平的分別加以調算。

按市值租金徵收差餉

所有類別的房產物業,包括私人及公營房屋,都是按相同基準評估應課差餉租值。所有物業的差餉都是根據市值租金來徵收。基本上,所有業主都需要繳付差餉,但亦有豁免差餉,這是基於以下各方面的考慮,包括:

  • 社會(例如墳場及火葬場)
  • 行政(例如低於訂明應課差餉租值的物業單位)
  • 治(例如領事館佔用的物業及軍事用地)
  • 歷史(例如若干新界鄉村式屋宇)

差餉每季繳交|差餉月份月底前要清繳

差餉是分四個季度預繳的。差估署通常於季初發出徵收通知書(差餉單),而有關款額須於每季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底前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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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差餉寬減2022|最高1,500元一季

不少人會關注今年度差餉寬減。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四個季度均有差餉寬減。每個住宅物業單位首兩個季度的寬減額以每季1500元為上限,隨後兩個季度以每季1000元為上限;而非住宅物業單位首兩個季度的寬減額以每季5000元為上限,隨後兩個季度的寬減額以每季2000元為上限。有關季度的寬減額會用以抵銷物業在該季度的應繳差餉額。

差餉制度改革2022|引入累進制差餉計算

值得留意的是,今個財政預算案(2022/2023)提出差餉制度改革,引入累進制差餉。詳情如下:

應課差餉租值 徵收率
55萬元或以下 5%
55萬至80萬元 8%
80萬或以上 12%

對差餉估價不滿可提出反對

任何對差餉估價不滿的人士,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出建議,修改新差餉估價冊內的記項,或就現行差餉估價冊內的更正、刪除或加插項目提出反對。

差餉地租計算2022|地租是什麼?

交地租可獲土地使用權:地租是由差估署負責徵收,同樣是政府一般收入的一部分。香港所有土地都是由政府以批地形式,即以政府租契租予承租人(業主)。所有業主在訂定政府租契時均同意須向政府繳付租金,以換取已批租土地的佔用或使用權。

其實,除了中環的聖約翰座堂屬永久業權土地外,其餘所有本港的土地是由政府擁有,故業主需要向政府繳交地租。

97前到期地契需交地租續期至2047

根據《地租條例》,須評估地租的物業如下:

  • 新界和新九龍(界限街以北)的物業
  • 1985年5月27日或以後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
  • 獲得在1985年5月27日或以後延期的不可續期契約的物業,而業主須自契約續期日起,按應課差餉租值的3%繳付地租,實際數额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調整。

兩項土地契約需繳交新地租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釐清香港回歸後的土地契約問題,有兩項土地契約需要繳交新地租:

  • 1997年6月30日前屆滿的不可續期土地契約,可以不用補繳地價而自動續期至2047年6月30日,惟須由續期日起繳交一項新地租。
  • 在1985年5月27日後批出的土地契約,不論位於港島、九龍還是新界,均須由1997年7月1日起繳交新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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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減免2022|一類人可豁免繳交新地租

不過,有一類人士可獲豁免繳交新地租。原居村民或其父系合法繼承人(或祖、堂)自1984年6月30日起,如一直擁有舊批地段、鄉村屋地、小型屋宇或其他鄉郊土地,或於上述日期以後獲批小型屋宇或遷置屋宇,可獲豁免繳交新地租。

地租計算2022|徵收率維持3%

評估用以釐定地租的應課差餉租值時,所採用的基準跟差餉的相同。地租額相等於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3%,並會按照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調整。因此,應課差餉租值如在重估時有所修改的話,應繳的地租額亦會相應調整。不過,地租徵收率會一直維持在3%。這與每年差餉徵收率由立法會決定的做法不同。

地租分四季預繳

地租是分四預季繳,跟差餉做法相若。繳納人士通常會於季初收到通知書,並須在徵收通知書所列明的「最後繳款日期」或之前清繳有關款額。「最後繳款日期」通常是每季的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的最後一天(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地稅是什麼?

至於地稅,基本概念跟地租相同,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服務董事總經理陳超國指,兩者沒有分別,英文名稱皆是government rent,有人中文名稱為地租,亦有人稱地稅,兩者皆可。他說,地稅徵收率同樣是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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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物業要交地稅

地稅是由地政總署負責徵收,適用於以下兩種物業:

  • 在1985年5月27日以前獲批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
  • 業主為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村民或合資格的祖或堂,並根據《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獲豁免繳交新地租的新界鄉郊物業。

市區和新界物業繳交地稅時間有不同

地政總署徵收地稅,市區和新界物業各有不同,方法如下:

市區物業:倘地稅逾百元 半年徵稅一次 

發出繳納地稅通知書:

  1. 倘每年地稅為100元以上,每6個月發出一次。
  2. 倘每年地稅為100元或以下,每5年發出一次。

新界物業:倘地稅逾百元 一年徵稅一次

發出繳納地稅通知書:

  1. 倘每年地稅為100元以上,每年發出一次。
  2. 倘每年地稅為100元或以下但多於1仙,每5年發出一次。
  3. 倘每年地稅少於1仙,每10年發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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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交差餉/地租最高付10%附加費

若果遲交上述稅項,甚至未有繳交,會有甚麼後果?據差估署資料,如果差餉/地租在最後繳款日期仍未清繳,則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可在差餉及地租額上加徵5%附加費。若此數在原來繳款限期起計六個月內仍未清繳,則再加徵總數10%的附加費。如果不繳納地稅,即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可因此收回有關物業。

不繳納地稅 政府可收回物業

特別是新購入物業,如在買入物業後,發現前業主欠交地稅,新業主須負責繳付有關款項。因此,買家需要在購入前查核有否未清繳的地稅,應確保其交易代表律師已核實擬購入物業的地稅已完全清繳,並無拖欠,或在完成交易當日安排由買賣雙方妥為分攤。

千年契地租金額或僅數元

地租和地稅的釐定,跟地契批出年期有關。陳超國指出,如果是很久以前批出的土地契約,地租有機會很低,但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地租維持在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3%。

陳超國說,若果是「千年契」,需要逐一地契查核才知道相關稅額,但稅額會好低,隨時只有幾元,因百多年前批出,相關金額好低。他又說,由於千年契合約已規定金額,故不可以單方面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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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地租計算常見問題:

問:差餉每年幾時繳交?

答:差餉是分四個季度預繳的。差估署通常於季初發出徵收通知書,而有關款額須於每季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底前清繳。

問:若果遲交差餉地租,甚至未有繳交,會有甚麼後果?

答:最後繳款日期仍未清繳,差估署可在差餉及地租額上加徵5%附加費。若此數在原來繳款限期起計6個月內仍未清繳,則再加徵總數10%的附加費。如不繳納地稅,即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可收回有關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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