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袋徵費計劃(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自2015年4月實施至今已逾7年,政府近日建議修例,每個塑膠購物袋收費擬由最低0.5元提高至1元,並收緊豁免條件,目標在今年12月31日開始實施新建議。

特區政府在2009年實施膠袋徵費,初期主要涵蓋大型連鎖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的零售點,直至2015年4月將計劃擴展到整個零售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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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徵費計劃:須收費的袋一覽

現時實施的膠袋徵費計劃,不論在袋上是否有或附有手挽、手挽孔、用作撕開袋身而形成手挽孔的打孔虛線、作攜帶用途的繩索或帶條、或任何其他作攜帶用途的設計,均須收費。

即使是紙袋,只要其有塑膠薄面或塑膠成分,包括塑膠手挽及塑膠附件;以及由塑膠製造的不織布袋(環保袋)亦屬於須收費的袋。

膠袋徵費豁免情況

膠袋徵費計劃設豁免情況,包括以下三項:

  • 因食品衛生而用的袋
  • 用作包裝的袋
  • 隨服務提供的袋

因食品衛生而用的袋:如膠袋只盛載無包裝或非氣密包裝,供人或動物食用或飲用的食物、飲品或藥物便毋須收費。此外,如膠袋只盛載冰凍或冷凍食品以把凝結的水氣(俗稱倒汗水)與其他貨品分開,亦毋須收費。

預先密封的包裝袋:膠袋如用作預先包裝貨品及於運送到零售商之前已經密封,便毋須收費。而構成貨品一部分的袋,即該袋是為盛載該貨品而特別設計的,同樣毋須收費(例如保溫袋、盛載金魚及水的袋等)。

隨服務提供的袋:隨服務提供的膠袋而當中不涉及以零售方式出售貨品,便毋須收費。(例如由診所盛載藥物的膠袋、洗衣店用作保護清洗後衣物的袋等)。

膠袋徵費修訂後 每單外賣原則上僅派1個免費膠袋

根據環保署提出的膠袋徵費建議修訂,日後徵費計劃將取消現時對盛載冰凍或冷凍食品塑膠購物袋的豁免,而針對上述情況,只有購買沒有包裝或並非完全載於任何包裝的食品,或購買以非氣密包裝的餐飲外賣,才可獲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並以每單一交易一個免費袋為基本原則。此外,署方建議每個膠袋的收費由現時最低0.5元提高至最低1元。

政府表示,當有關修訂獲通過後,政府會制定良好作業指引,並預留時間供業界及市民適應新措施。目標是在12月31日開始實施優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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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訂玻璃樽徵費 建議每公升0.98元

另外,政府亦建議訂立《產品環保責任(受規管物品)規例》,為實施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訂明運作細節,包括訂定循環再造徵費的水平,建議每公升0.98元。目標是在2023年首季正式全面實施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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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徵費計劃修例常見問題

問:修訂膠袋徵費計劃後,每個膠袋的收費為多少?

答:每個膠袋的收費會由最低0.5元加至最低1元。

問:修訂膠袋徵費計劃後,買外賣可獲多少個免費膠袋?

答:購買以非氣密包裝的餐飲外賣,可以每單一交易一個免費袋為基本原則提供膠袋。

問:膠袋徵費計劃修訂將於何時實施?

答:政府目標在2022年12月31日實施優化的膠袋徵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