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測試檢疫設施】近日政府推出「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仕申報系統」,但不少市民因憂心入住檢疫設施而沒有上報。可是不呈報陽性結果,外出原來屬違法。另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市民無權選擇入或不入檢疫設施,否則屬於違法。

快速測試|網民坦言身邊多人確診沒呈報

近日政府推出「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仕申報系統」,但近日有網民在討論區上,以「身邊10個人有4個中肺炎,全部都冇報衛生署」為題發出帖文。

該網民在內文中提及:「身邊10個人有4個確診新冠肺炎,但佢地全部沒有上報衛生署,仲照常翻工。」

網民:「輕症啲人真係唔會報上去。」

帖文引來不少網民討論,有網民指出同樣身邊有很多人確診亦沒有上報,大多都是憂心要入隔離營。更有網民坦言:

  • 「報紙講到隔離咁辛苦,自己屋企點都舒服啲啦。」
  • 「我全家中左都無報,一陣比佢捉入營。」
  • 「使唔使俾佢捉去竹篙灣,亞博? 如果咁煩,輕症啲人,真係唔會報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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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測試陽性|呈報與否屬自願性質

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曾被問及,快測陽性反不申報有否法律責任,他只表示當局鼓勵申報。

查看資料,政府推出供快速測試呈陽性市民登記結果的網上平台,呈報與否屬自願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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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測試陽性|不呈報外出屬違法 最高監禁6個月

雖然不呈報陽性結果的人士沒有隔離令或檢疫令在身,但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32條:

「若有關人士明知自己染疫或屬接觸者,而前往公眾地方或乘搭交通工具,亦屬違法。」

根據相關條例顯示,原來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快速測試陽性|呈報後收消防處入住隔離營通知

不少網民都憂心,若呈報或在康復後被通知才入住隔離營。有市民C小姐向本網反映,她在由3月頭確診現時幾乎康復,不過推出「快速測試陽性申報系統」後亦有申報。

其後收到有關消防處的訊息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3條,會為其盡快安排社區隔離設施。

快速測試陽性|有得揀是否願意盡快入住?

不過C小姐指出,相關訊息亦有提及:「收到訊息後24小時可以SMS或電話方式回覆是否願意盡快入住社區隔離設施。」

C小姐最後亦向消防處回覆不需要,不過她亦坦言仍害怕在痊癒後,才突然被通知要入住隔離設施。

入住隔離營訊息
圖片:受訪者提供
C小姐所收到相關入住隔離營訊息

圍封強檢驗出中招要入隔離營?

另一位市民E先生則有另一個情況發生,E先生在社交媒體發帖文指出,衛生署向他表明圍封強檢驗出陽性是一定入住隔離營。

其實E先生是在3月4日確診,其後亦有上報「快速測試陽性申報系統」,本來已收到隔離令,要在家中隔離直至3月18日。可是,在3月8日晚該居住大廈圍封強檢,所以檢測到他是陽性。

在翌日早上衛生署致電給E先生指,他需要入住隔離設施。而E先生曾嘗試解釋,已上報衛生署得到隔離令,並在家中隔離了一個星期。可是,衛生署則未有理會其情況,更指出「圍封強檢陽性一定要入營」。最後E先生無奈被逼入營,其隔離令更延長至3月22日。

市民E先生在社交媒體發文
圖片:受訪者提供
市民E先生在社交媒體發文

衞生署:部門人員會考慮是否有需要

但到底何時才需要進入隔離營?本網記者亦致電衞生署2125 1122查詢,被問到有呈報快測陽性,並獲得家居隔離令下,在圍封強檢驗出陽性後,是否一定要入住隔離設施?

衞生署熱線人員則回應指出:「呢方面要向圍封強檢部門查詢相關安排,因為該部門人員都會考慮番你有無咁嘅需要。若果係市民有表明自己已呈報嘅情況下,相關部門仍要求市民入住隔離設施,就要跟番個邊嘅指示。」

衞生署:一個情況下或有得揀

另外,被問到好像C小姐收到消防處訊息,是否可選擇不入住隔離設施,該衞生署熱線人員則表示:「如果你差唔多好番,可以向消防處反映睇下可唔可以安排到家居隔離。」

衞生署熱線人員續指:「其實我地呢邊無話可唔可以拒絕入營,因為入住隔離設施係由消防署負責,所以要直接聯絡消防處個邊,可唔可以安排到比你地。」

鄧炳強:市民無權選擇是否隔離 否則屬於違法

對於市民可否選擇入住隔離營的情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3月10日表示,當衞生署向確診者發出隔離令,要求入住隔離設施,有關隔離令具法律效力。市民應根據指示,無權選擇入或不入這些設施,否則屬於違法。

鄧炳強提醒,如有關人士拒絕配合,可能觸犯防礙公職人員的罪行,可被罰款5千元及監禁兩個月;確診人士如在隔離期間離開隔離設施,亦有機會被罰款5千及監禁半年,執法人員會協助衞生當局執行隔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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