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房屋署招聘管工,月薪港幣20,035元至25,545元,毋須大學畢業都可做公務員。職位不分男女,負責在公屋巡邏,即睇職位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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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職位空缺
- 部門:房屋署
- 組別/單位:委任分組
- 職位名稱:管工
- 薪酬:總薪級表第7點(每月港幣20,035元)至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港幣25,545元)。
房屋署管工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考獲五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 (b)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兩年工作經驗;
-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
- (d)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無論男女,均可應徵管工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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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管工職責
主要負責:
- (a)在公共屋邨巡邏,以及在重要地點當值,防止無牌小販及未獲授權人士擅自進入屋邨範圍;
- (b)執行有關法例所授權力,例如參與掃蕩小販擺賣及其他相關行動;
- (c)協助管制公共屋邨內限制使用道路,包括向違例停泊的車輛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 (d)協助打擊亂拋垃圾的職務;以及
- (e)因應情況作出安排,全力支援執行各種需要大量人手的工作。
(註:管工須穿着制服以及輪班工作。)
房屋署管工屬公務員職位
獲錄取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房屋署管工2個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連同學歷證書副本、成績單副本及工作證明(如適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21年12月17日)或之前送達房屋署委任分組(見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管工職位」。
申請人亦可經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2021年12月24日或之前把學歷證書副本、成績單副本及工作證明(如適用)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以電郵方式)。 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 查詢電話:2761 7232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7/12/2021 23: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