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定最低工資為時薪37.5元、月薪15,300元。廣東省人民政府將於12月起調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深圳最低月薪增至2,360元,為全廣東省最高。
廣東省12月起最低工資上調
廣東省人民政府發表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工作要求,省人民政府決定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重點:
-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 督促企業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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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低月薪上調至2,360元 全省最高
此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調整為每月2,300元,深圳調整為每月2,360元,屬全廣東省最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為時薪22.2元。
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表
類別 | 每月最低工資標準 (元 / 月) |
非全日制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 (元 / 小時) |
適用地區 |
一類 | 2300 | 22.2 | 廣州 |
一類 | 2360 | 22.2 | 深圳 |
二類 | 1900 | 18.1 | 珠海、佛山、 東莞、中山 |
三類 | 1720 | 17.0 |
汕頭、惠州、江門、 湛江、肇慶 |
四類 | 1620 | 16.1 | 詔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