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民政事務總署招聘高級牌照事務督察,月薪達36K,是次職務屬非公務員職系。職位毋須大學畢業,不過要具備兩項工作經驗。《香港財經時報》一文講解職位詳情!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 44986
  • 部門: 民政事務總署
  • 組別/單位: 牌照事務處
  • 職位名稱: 高級牌照事務督察
  • 薪酬: 月薪36,290元

民政署高級牌照事務督察入職條件

應徵者必須: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3. 具至少六年在執法機構/政府部門執法工作的經驗,具調查及偵緝工作經驗者優先
  4. 擔任執法工作的管理級職位最少兩年

民政署高級牌照事務督察職責

  • 管理和監督實地巡查組,執行以下法例
    1. 《雜類牌照條例》(第114章)
    2. 《賭博條例》(第148章)
    3. 《旅館業條例》(第349章)
    4. 《會社(房產安全)條例》(第376章) 
    5. 《遊戲機中心條例》(第435章)
    6. 《床位寓所條例》 (第447章)
    7.  《卡拉OK場所條例》(第573章)

管轄範圍內的執法職務或規管工作,包括實地巡查,調查非法經營的投訴,管制懷疑無牌經營的場所,搜集現場證據,進行例行巡查和突擊檢查,以及撰寫報告

  • 預備和處理訴訟個案,包括搜集證據,錄取證人口供,充公文件和上庭作證等
  • 制訂和執行行動計劃,以根據該七條法例履行執法職務和規管工作
  • 協助高層人員監察有關該七條法例執法事宜的公眾查詢和投訴的處理情況
  • 負責日常辦公室工作,包括更新執法工作管理資訊系統的記錄以及管理執法工作的統計資料

民政署高級牌照事務督察屬非公務員職位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12個月

民政署高級牌照事務督察福利

獲錄用人員如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持續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

酬金將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至於其他福利,將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

民政署高級牌照事務督察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填妥申請書後須連同學歷、證書、正式的修業成績表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六時或之前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

申請人通常於截止申請後4-6星期接面試通知

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面試通知。未獲邀參加面試者,即作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 香港太古城太古灣道十四號十樓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
  • 查詢電話: 2881 7036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2/12/2021 18: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