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香港文化中心聘請兼職帶位員,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具最少兩年全職工作經驗,時薪57元,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詳情請如下: 

  • 部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組別 / 單位:香港文化中心
  • 職位名稱:兼職帶位員
  • 薪酬:時薪57元

康文署香港文化中心兼職帶位員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 具最少兩年全職工作經驗;
  • 能閱讀及書寫中、英文,操流利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及
  • 具帶位或有關工作經驗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康文署香港文化中心兼職帶位員職責

  • 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指定場地負責驗票、派發場刊及節目小冊子、帶位及人群管理工作,細則由場地主管安排。須在舞台音響及燈光效果(一般較幽暗環境)下工作、上落陡斜梯級、與入場人士保持溝通以及協助/引領他/她們到所屬座位就座、並協助執行場館規則。
  • 受聘人須不定時工作,包括於日間、夜間、周末及公眾假期當值,或工作至凌晨;並須長時間站立或步行及穿著制服當值。
  • 康文署香港文化中心兼職帶位員聘用條款

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載。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聯絡地址,並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職位」(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聯絡地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4個星期內仍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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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號香港文化中心演藝大樓5樓總務部
  • 查詢電話:2734 2825 / 2734 2827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30/07/2021 17:00:00
  • 部門網址: https://www.lcsd.gov.hk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
  • 職位編號: 44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