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女騙局】近年不時有騙徒在Facebook、微信等社交平台發放假消息,並自稱「投資大師」、「著名股評家」或以「俊男美女」為頭像,吸引投資者買入指定股票,再以「唱高散貨」手法獲利。

證監提醒中介有責任匯報客戶懷疑失當行為

證監會6月29日向中介人發通函,提供有關識別及匯報潛在「唱高散貨」活動的指引,鼓勵中介機構向證監會提供資料或文件,以助即時評估對潛在市場失當行為的影響,又提醒中介在《操守準則》第12.5(f)段下,有責任就懷疑其客戶已干犯的市場失當行為,及時向證監會作出匯報。

【按此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

去年凍結逾109證券帳戶 涉逾9億元

證監會表示,在調查的市場操縱個案中,目前「唱高散貨」個案所佔的百分比相當高。該會的調查還發現,此類個案可能涉及組織嚴密且高度協調的犯罪集團。證監會在可行的情況下會採取行動,凍結懷疑涉及這些騙局的證券帳戶,在去年就已凍結了超過109個帳戶,涉及金額逾9億元。

證監會監察組每日監察在聯交所及期交所的交易,並對可能存在的市場操縱或內幕交易行為進行初步查訊。截止今年3月底止的年度,證監在對股價及成交量異動進行監察後,向中介機構提出了8,748項索取交易及帳戶紀錄的要求。

6大「唱高散貨」騙局的預警跡象

證監會列出6大「唱高散貨」騙局的預警跡象,期望當中介機構及其職員在發現以下跡象時,評估是否應向監管機構匯報有關交易活動:

  • 客戶的交易金額與其所匯報的狀況,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不相稱。例如,一名客戶並無工作且以前並無豐富的交易經驗,所匯報的資產亦有限,但他在短期內就某隻股票進行了大量交易;
  • 有客戶經常透過買賣單據或以不用付款的方式取得股份,或以其帳戶收取多筆大額第三方存款;
  • 有客戶以延遲交收的方式買入股份,而有關股份的價格隨後在延遲交收期間大幅攀升,然後客戶在付款日期前給予指示出售這些股份;
  • 有客戶多日來均在臨近交易日結束時才買入某隻股票的股份,造成收市價大幅攀升的效果。尤其是,有關公司是交投薄弱且股權高度集中的細價股,而其股價持續上升(但此情況卻無法以任何企業或行業相關的消息作解釋);
  • 有客戶在某家公司股價急跌(但此情況卻無法以任何企業或行業相關的消息作解釋)前大量拋售該公司的股份。若有關客戶在緊隨發出沽售指示後及在正常的T+2交收期結束前,尋求盡快收取有關款項,則情況尤其可疑;
  • 有一群客戶(其中有部分是從上述交易行為中識別出來的)依同一方向按大致相同的價位或在同一時間買賣同一隻股票,並且展現任何以下特點:
    • 他們均授權同一第三方操作其帳戶;
    • 他們之間曾互相轉移資金;
    • 他們均在同一日或大致相同的日期開立帳戶,由同一客戶主任提供服務,或由同一人轉介至有關中介機構開戶;或
    • 他們共用同一個人資料(例如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

證監會期望中介採取較謹慎態度

根據《操守準則》第12.5(f)段,中介機構如合理地懷疑其客戶可能已嚴重地違反、觸犯或不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II部或第XIV部所訂的市場失當行為條文,便須在發生這情況時立即向證監會作出匯報,並提供有關資料及文件。在截至今年3月底止年度,證監會接獲及評估了288份由中介機構就可疑股票及衍生工具交易而提交的通知。

證監會在通函中期望中介機構寧可採取較為謹慎的態度行事,並立即向證監會匯報可疑活動,因此舉對於該會能否迅速評估可疑失當行為的影響、並採取必要行動以減低損害(如阻止潛在犯罪行為的所得款項被挪走)而言,至關重要。

中介機構匯報責任門檻很低

證監會澄清,觸發中介機構在《操守準則》下匯報責任的門檻很低,因為中介機構匯報時,無須識別出客戶被懷疑曾違反了《證券及期貨條例》的哪條特定條文,查明客戶是如何犯下該等違規行為,或確定客戶是否曾經從疑似的違規行為賺取利潤或避免損失,或確定該等利潤或損失的金額。

證監會開Facebook專頁 提醒投資者小心「微信女」 教4招避免墮入唱高散貨騙局

證監會投資騙局體驗|2.4萬網民「中招」|「微信女」騙財手法大踢爆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