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破產管理署請合約行政助理,人工有25,545元,合約期一年。想入職要大學畢業及至少具備兩年全職相關工作經驗。

  • 部門:破產管理署
  • 職位:合約行政助理
  • 薪酬:月薪25,545元

破產管理署合約行政助理入職條件

  • 持有本港大學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 中英語文能力達到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
  • 具有大學畢業後至少兩年全職相關工作經驗,具備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工作經驗者佔優;以及
  •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MS Office (Word, Excel, PowerPoint)。

破產管理署合約行政助理職責

提供廣泛的行政支援,包括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行政、一般行政支援、會議支援服務及財政資源管理、以及執行上司委派的其他職務。獲聘用申請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合約期為12個月。每一服務年度可獲有薪年假12日。 

破產管理署合約行政助理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連同詳細履歷、公開考試成績單、學歷證明書、工作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送達下述地址。信封面上要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

八個星期內會通知面試

如在截止申請日期的10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簡覆,可致電破產管理署聯絡。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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