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空缺】香港中小學生的常規課程中,英文是必修科之一。不少父母都想自己的仔女學好英文,一來是國際語言,二來對日後工作都有幫助。政府新聞處最近就招聘英文編輯,月薪93,710元,中學會考學歷已可申請,但要符合以下要求。

政府新聞處英文編輯入職條件

  1. (甲)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一];及在新聞工作方面具有10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具有新聞報道/廣播及網上新聞發布/社交媒體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註二];或(乙)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經評審的文科系或新聞系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在新聞工作方面具有10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具有新聞報道/廣播及網上新聞發布/社交媒體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註二];或(丙) 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的文科系或新聞系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在新聞工作方面具有10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具有新聞報道/廣播及網上新聞發布/社交媒體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註二];或(丁)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三]或以上成績[註四],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五]/C級或以上成績[註四](以上科目必須包括英國語文科;如屬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必須為英國語文科(課程乙)),或具同等學歷;及在新聞工作方面具有13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具有新聞報道/廣播及網上新聞發布/社交媒體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註二];或(戊) 在新聞工作方面具有15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具有新聞報道/廣播及網上新聞發布/社交媒體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註二];
  2. 操流利英語及精於新聞寫作,並具有良好審校和溝通技巧;
  3. 熟悉視像新聞/專題報道及配音工作;
  4. 熟悉時事新聞;
  5. 願意不定時工作及能在緊迫時限內完成工作;
  6. 願意指導同事寫作及影片配音;及
  7. 通曉電腦運用,特別是文書處理。

甄選程序: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並通過政府新聞處舉辦的筆試,方有機會參加面試。

政府新聞處英文編輯職責:

英文編輯職責包括策劃、製作/撰寫、編輯及統籌網頁和社交媒體的內容;指導同事寫作及影片配音;以及協助總新聞主任管理英文編輯小組的運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之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受聘人如能順利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工作及行為表現良好,將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所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在適用情況下,受聘人享有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不會少於僱傭條例的規定。

注意事項: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之人士亦可申請,惟須經過評審以確定學歷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 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在2021年3月18日或之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以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提出申請:
(a) 郵寄到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密封信件並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英文編輯」(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表格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根據郵政署條例處理。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b)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不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 (3/2013修訂版)]提交申請、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或未填妥申請表格、或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其他須知:

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三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筆試及/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論。

聯絡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7樓708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
查詢電話:2842 864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8/03/2021 23: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