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集團於11月4日宣布煞停A+H股同步上市,事件震驚全球;其母公司阿里巴巴(09988.HK)於美國的ADR股價即時下大幅下挫逾8%;H股亦跌逾9%。消息公布後,大家都對事件議論紛紛。然而正當市場開始消化消息,阿里巴巴的股價亦開始回穩之際,11月13日阿里巴巴又有新挑戰——就是要面對多一次投資者集體訴訟。

「煞停螞蟻集團A+H上市」值得香港人反思!港交所應引以為鑑|多才多魏

阿里巴巴股價回穩後再面對新挑戰

今次提出訴訟的是一班阿里巴巴的美股投資者,他們入稟紐約法院,指控公司及其高層在螞蟻集團IPO過程中,作出重大虛假或誤導性陳述,理據是螞蟻集團以「不滿足上市要求或就某些重大事項未進行充分披露」為由暫緩上市,亦由於被告的錯誤行為和疏漏而令阿里巴巴的股價急挫,導致投資者集體遭受重大損失。被控的包括阿里巴巴及公司內的兩名高層包括首席執行官張勇(Daniel Zhang)和首席財務官武衛(Maggie Wu)。

不一定要求招股公司負責

透過這次的訴訟事件,亦有值得大家留意的地方,就是要注意進行上市安排的母公司或大股東若是在境外上市的話,尤其是在美國,因為當地的訴訟文化,美國投資者會利用股價的變化和波動作為藉口,或是利用招股書中所披露的資料和準確性向母公司提出訴訟,而不一定要求招股公司負責。今次螞蟻事件,就是因為阿里巴巴作為螞蟻集團的策略投資者,並持有33%股權,令阿里巴巴也在這次螞蟻集團撒回上市的事件中被提出訴訟。

歷時四年的訴訟案

其實阿里巴巴並不是第一次面對訴訟事件,早於2015年阿里已經經歷了一次歷時四年的訴訟案,最終於2019年4月才以支付2.5億美元與原告和解;今次究竟又要花上多少時間抗辯,又要又花上多少金錢?難怪阿里巴巴在天貓雙11累計商品成交額4,982億人幣的情況下,港股及美股近日仍然處於弱勢。

蝴蝶效應

今次的螞蟻事件,令大家留意到母公司的上市地為美國外,亦引起了一股蝴蝶效應。作為史上集資最大的IPO,螞蟻集團所涉及的利息和退款問題亦引起大眾的關注,同時亦加速了香港交易所推出全新的線上服務平台FINI(Fast Interface for New Issu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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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結算周期由「T+5」縮减至「T+1」

為此香港交易所更於11月16日刊發框架諮詢文件,藉此簡化端對端首次公開招股結算程序在內的多個步驟,同時提出全面使用FINI處理日後所有的新股結算程序後,IPO結算周期由目前「T+5」大幅縮减至「T+1」,這樣既能夠大幅減低新股鎖著資金額及凍資時間之外,更對香港多年來使用公開發售的預繳機制作出了重大的改革。

減低投資者的風險

因為日後將會由每家經紀透過指定銀行驗證認購新股的資金,待新股抽籤有結果後,發行人才向每家經紀收取其實際獲配股數的股款。這樣不單可以免避資金凍結於上市公司,亦可減低投資者的風險,尤其是對於減低孖展利息開支和成本更為有利。

框架諮詢文件仍處諮詢階段

除此之外,更大的好處是亦可節省70%至80%的時間,截止認購至上市時間約只需45小時;另外,由截止認購到定價,最多僅需22小時,而從定價至掛牌買賣最少僅需23個小時,預期該線上服務不早於2022年第二季推出。現時這項框架諮詢文件仍然處於諮詢階段,是否真的能夠幫助到投資者,就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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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五年前被美國投資者集體訴訟事件簿:

  • 2014年,阿里巴巴被控上市前進行250億美元大規模的首次公開招股前,未披露其高管曾因該公司平台上的假貨問題被中國政府約談,認為阿里巴巴在上市前隱瞞監管機構對其打擊假貨能力的警告。其後集團同意支付2.5億美元和解投資者與該項有關打擊假貨的集體訴訟。
  • 在加利福尼亞州集體訴訟一案中,原告也訴稱,阿里巴巴應該在IPO招股書中披露2014年7月與原國家工商總局及國內若干區域性地方監管機構的會面。
  •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 2016年6月23日,就阿里巴巴在紐約遭遇的集體訴訟一案,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起訴。在該案件中,法院認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準確而充分坦誠」。
  • 2014年7月16日,中國原國家工商總局網監司行政指導工作小組聯合浙江省工商局、杭州市工商局(市場監管局)在浙江省工商局召開了閉門式行政指導座談會。與會者包括阿里巴巴集團主要負責人及高官人物。由於是內部會議,因此並未有相關媒體報道,而阿里巴巴亦沒有在上市招股書中披露這次會議事項。
  • 2015年1月28日,中國原國家工商總局在官網刊登六會十大《關於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况的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的文章,隨即在美股市場引發了廣泛關注,並引起紐約美股投資者集體訴訟。指公司沒有向公衆披露2014年7月和中國原國家工商總局之間的會晤內容,阿里巴巴及其高官違反了美國1934年頒布的證券交易法案,對重要事實做不實陳述或省略重要事實,而産生誤導。
  • 2015年1月30日,中國原國家工商總局發言人正式表態,指《白皮書》文章只是行政指導座談會會議記錄,不具有法律效力,隨後相關文章也從原工商總局官網下架。
  • 2015年10月,同樣是與該《白皮書》一文所涉及的相關內部座談會相關,以Gary Buelow爲代表的原告方將阿里巴巴訴至加利福尼亞州法院。
  • 2016年6月23日,就阿里巴巴在紐約遭遇的集體訴訟一案,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起訴。
  • 2017年12月5日,美國第二巡迴法庭作出二審裁定,將關於阿里巴巴IPO前信息披露的訴訟發回重審。
  • 2018年12月底,因同樣原因而在加利福尼亞州法院遭遇的另外一宗「集體訴訟」,阿里巴巴也選擇了和解,當時的和解金額爲7500萬美元。
  • 2019年4月29日,就在美國紐約南區法院遭遇的「集體訴訟」,阿里巴巴對外表示,將支付2.5億美元與原告和解。
  • 2020年 11月13日阿里巴巴美股投資者入稟紐約法院,指控阿里公司及其高層在螞蟻集團IPO過程中,作出重大虛假或誤導性陳述。

作者簡介:魏偉峰博士現為⽅圓企業服務集團董事及集團⾏政總裁,擁有逾30年專業執業及⾼層管理經驗,他亦曾經擔任多間上市公司董事、首席財務執行官及公司秘書,以及於多間著名上市公司出任合規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中人壽、中國中鐵和現時為中交建獨立非執行董事。魏偉峰為⾹港特許秘書公會前會⻑(2014-2015)、⾹港特別⾏政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專業服務業⼯作⼩組前⾮官守成員(2013-2018)及⾹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及考試評核委員會前成員(2013-2018)。他亦曾參與出版《內幕消息披露指南》之《2014年中小企業企業管冶手册:原則、法規和最佳實踐》、《首次公開上市手册 ⎯ 2015》之《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手册 ⎯ 2016》、《香港首次公開上市手册 ⎯ 2020》及《香港競爭條例 ⎯ 合規指南》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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