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於8月7日起會調整港人入境廣東的規定,港人須持有特區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發出的24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才能入境。

廣東新規定8月7日生效 健康證明24小時內有效

廣東省政府關於核酸檢測的新規定指出,自8月7日早上10時起,除經批准的公務商務豁免人員和跨境司機按現行規定執行外,其他人員經深圳灣和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廣東時,必須持有特區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發出的24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由報告發出時間起計),而入境後仍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

8.5香港疫情|1名印傭潛伏期接觸至少28名外傭 已各回僱主住所 播毒鏈恐傳全港

內地支援隊冀提升日檢測量十萬以上 許樹昌:冇居家令難全民篩查

政府:過關要有證明正本或副本

特區認可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病的醫療檢測機構名單,已上載「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對於廣東最新的入境規定,政府呼籲,市民在出發前往廣東時,須確保持有按廣東省政府規定要求的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正本或列印本,並預留充足時間過關,否則將不能進入廣東。

入境不成要折返 都要檢疫14日

政府又指,市民在折返香港時,更會因重新進入香港而須根據香港法例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接受強制檢疫14天。為避免出現該等情況,市民應格外小心注意。

政府亦呼籲,鑑於現時本地疫情極為嚴峻,市民大眾應盡量減少外出、保持社交距離和避免外出用膳及時刻注意手部衞生,如需外出應佩戴外科口罩。如出現輕微病徵,應盡早求醫,以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