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冠肺炎影響經濟及就業環境的關係,政府今日(6月5日)公佈會在6月9日起透過「防疫抗疫基金」向合資格「在職家庭津貼」及「學生資助」的低收入住戶,陸續發放一筆過特別津貼,預計分別約有58,000個職津住戶和約145,000個學生資助住戶將受惠。

在職家庭津貼住戶 獲發約2個月津貼額的特別津貼 

根據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網頁顯示,合資格的「在職家庭津貼」住戶,若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2月21日期間,曾提交過「在職家庭津貼」申請而最終獲批刻的住戶,便會獲發相當於2個月津貼額的特別津貼。每月金額為上述期間最近一次提交的獲批申請中,月份最高津貼金額。實際可領取的特別津貼款額是視乎領取「在職家庭津貼」的住戶成員組合及情況,所以會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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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助住戶 可獲發4,640元 

另外至於學生資助住戶,於2019至2020學年領取過以下設入息審查的學前和中小學學生資助住戶:

  • 幼稚園學生就學開支津貼
  •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 學校書簿津貼計劃
  • 學生車船津貼計劃
  • 上網費津貼計劃
  • 指定夜間成人教育課程資助計劃
  • 向毅進文憑學員提供的經濟援助。

則可每戶可獲發4,640元。是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這個期間,「在職家庭津貼」住戶的整體平均每月金額的兩倍。另外,因2019/20學年的學前學生資助計劃的截止申請日期為2020年8月中,所以就算是2020年6月後成功申領學生資助的住戶都能獲派。


申請住戶需注意事項:

  • 若住戶皆為「在職家庭津貼」和學生資助受惠住戶,則會按兩者較高額的其中一項發放特別津貼。
  • 符合資格獲發特別津貼的住戶,無須另行就特別津貼提出申請。
  • 學生資助處方會在發放特別津貼後透過電話短訊或信件,通知相關住戶。
  • 正領取綜援人士是不會獲發特別津貼。

事務處預計大約58 000個職津住戶及約145 000個學生資助住戶將受惠於特別津貼。事務處會以現行發放職津或學生資助的方式發放特別津貼,住戶無須另行申請。處方會在發放特別津貼後透過電話短訊或信件通知相關住戶。

「在職家庭津貼」住戶如有查詢,可致電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熱線(2558 3000)或瀏覽其「在職家庭津貼」網頁。而學生資助住戶如有查詢,可致電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熱線(2802 2345)或瀏覽其學生資助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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