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條例草案》6月12日刊憲生效,教育局昨日(6月18日)就《國歌法》向全港中小學發指引,列出奏唱國歌期間如果學生涉嫌違法,校方未能處理時可以報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早前亦在Facebook 解釋國歌法目的,推出一系列「情景題」回應國歌法爭議。《香港財經時報》一文看清如何避免犯法。


奏唱國歌時若學生涉違法 校方未能處理可報警

教育局今日(6月18日)向全港中小學發出相關國歌法通告,提供有關展示國旗和區旗和奏唱國歌指引。在文件中又列舉不同情況如何處理。教育局表示,若學生在奏唱國歌時行為有不尊重,或有教師故意在學生面前侮辱國歌影響他人 ,學校應交由訓育處理。而情況若涉及違法行為,而校方又未能處理的話,教育局表示學校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

另外,教育局強制中、小學在指定日期或活動或必須有升旗禮升掛國旗、區旗和唱國歌,加強促進國民教育和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而在1月1日元旦、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和10月1日國慶日必須行升旗禮。教育局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例如開學日、開放日、畢業禮、水或陸運會、周年慶典等,升掛國旗、區旗及奏唱國歌。

英華書院校長請辭 稱與學校事件無關

早前英華書院有數十名在小息到操場唱 《願榮光歸香港》和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事件引起社會爭議,事後又傳出英華書院校長鄭鈞傑已向校董會請辭。消息指,鄭鈞傑回應英華書院學生在校內唱反修例歌曲和叫口號事件,認為學生做法並不理想,現在嚴肅跟進事件。


市民對國歌法內容存在疑慮和擔心

作為香港人,相信大部分市民對「尊重」國歌的定義都會感到很抽象,因為不知道是否在任何時候聽到國歌都必須要站立 ,例如在商場逛街時、 在食肆內用膳期間如看見電視奏國歌的時候,是否就要立即站立呢?另亦有市民擔心《國歌法》如在香港實施會影響日常生活,因為不清楚在甚麼情況下是違法,擔心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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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局以「4大情景題」 回應國歌法爭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就各界疑慮和擔心,於5月27日在Facebook專頁上推出一系列「情景題」實例去解釋清楚《國歌法》,例如:

  • 在食肆聽到國歌不站立是不會犯法
  • 奏國歌時喉嚨痛唱不到國歌也不算犯法
  • 經過正在播放國歌的地方而不肅立是不會犯法
  • 唱國歌時發音不標準是不會犯法

當局同時強調,《國歌條例草案》只是希望增強大家對國家的觀念,並尊重國歌,就如尊重國旗和國徽一樣,並且說明條例是如何執行。

在當局的Facebook上推出一系列「情景題」實例去解釋清楚《國歌法》
(圖片 : 政務局Facebook)

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Facebook專頁上還正面回應了網上的傳言,例如:以條例是否強逼市民愛國、 《國歌條例草案》侮辱國歌的定義、是否要秋後算帳?等以一系列的「問與答」解答網上傳言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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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局Facebook希望透過一系列的「問與答」拆解網上傳言的謬誤。
(Photo : 政務局Facebook)

各界對國歌法立場和意見

早前香港眾志有多名成員在早上到政府總部,把一幅寫了「不歌頌的自由」的橫額,掛在政總的旗杆上。他們認為《國歌法》會影響市民言論自由的權利,所以希望透過行動呼籲所有立法會議員,要求當局收回《國歌條例草案》。

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原則上是同意有《國歌法》的,因為《國歌法》是尊重自己國家。但是要把內地法例引進香港的話就要尊重《基本法》第18條,而且《國歌條例草案》有些內容是不適用於香港,例如香港是沒有行政拘留權的,所以法例細節、字眼上要清楚,確保香港人的自由權利不受影響。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表示《國歌法》原意是希望大眾尊重自己的國家。希望市民可以以平常心看待《國歌法》,而罰則和如何執法可以在立法時再討論,現在猜測還是言之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