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及酒館關閉】港府繼日前刊憲要求夜店、卡拉OK、麻雀館須關閉14天後,周四(4月2日)再刊憲,要求酒吧及酒館由周五(4月3日)下午六時起,關閉14天。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因應出現62宗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的酒吧及樂隊群組,以及由群組進一步傳播至另外14名第二代、第三代及第四代沒有前往酒吧的感染者,包括一名40天大嬰兒,政府會實施新措施規管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業務。

酒吧或酒館必須關閉 違反即屬干犯刑事罪行 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現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規例》)(第599F章)藉在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最新指示,並由4月3日下午六時起生效,為期14天(即至4月17日5時59分),以要求

  • 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第53(1)條所界定者),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一般稱為酒吧或酒館),必須關閉。
  • 餐飲業務處所内有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上述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範圍必須關閉;及
  • 會址内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會址範圍必須關閉。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和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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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卡拉OK、麻雀館率先關閉14天

衞生防護中心提醒市民應減少外出及避免聚餐或聚會等社交活動,並盡量與他人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中心強烈呼籲市民:

  • 時刻保持個人和環境衞生,對預防個人受感染和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至為關鍵。
  • 個人層面上,市民應在出現呼吸道感染病徵、乘搭交通工具或在人多擠逼的地方逗留時佩戴外科口罩,並必須時刻保持雙手清潔,尤其在觸摸口、鼻或眼之前。

新冠肺炎疫情演變成全球流行病,本港新增病例大幅上升,政府已於周三(4月1日)刊憲,擴大預防及控制病新規例範圍,涵蓋美容院、會址、夜店和夜總會、卡拉OK、麻雀館、按摩院。其中,夜店、卡拉OK、麻雀館須關閉14天;美容院、會址及按摩院處所只需加強防疫,無需關閉。

截至4月2日凌晨零時共巡查98間卡拉OK場所及夜店/夜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截至4月2日凌晨零時,食環署及警方合共巡查了98間卡拉OK場所及夜店/夜總會,並發出了三次口頭勸喻。此外,執法部門亦巡查了三間戲院、24間麻雀館及八間派對房間,當中沒有發現有任何違規營業等情況。有關食肆的情況,食環署由規例生效以來,一共巡查13 503次,當然其他部門的巡查工作亦會一直繼續進行的。

同時亦就美容院、會址及按摩院處所發出了營運指示,包括要求在可行情況下佩戴口罩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要求這三類處所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