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引述接近中央決策層的核心人士稱,金融幾大類別當中,保險相對來說安全系數較高,已經有人提出「保險通」,要落地必須在金融風險有效防控的情況下,再往前推進。

該名核心人士說:「下一步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往前推進,整個開放度都會提高,當然具體到不同的領域可能情況就不一樣,其中金融市場可能是最需要審慎把握的,一方面需要開放,一方面也需要充分把握,因為金融安全非常重要。」

今年2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文公布,「保險」一詞出現了17次,涉及七大方面,其中,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有序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通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與現代產業研究所副所長余凌曲表示,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利好下,三地保險市場互通是必然的,但不會一下子全放開,而是消費型或保障型的保險產品先放行,投資型的會逐步放寬額度,直到全部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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