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詢問會:房屋限購未來應由稅收調節代替 保障房公平分配亟待立法加強

住房和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周四(10月27日)在接受人大常委會相關專題詢問時表示,以行政指令推出限購令實是迫不得已,未來要更多透過稅收對房價、需求和供給進行調節。但姜偉新指出,這一進程有賴於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目前這個系統的建設十分艱難。

此前人行前任副行長、現任人大委員吳曉靈在同一場合指出,長期採取限購政策與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相悖,應該更多地運用稅收手段調節,比如高額遞減的增值收益稅收,以及在扣除每人一定住房面積後開徵存量房產稅。

對此姜偉新回應,限購是行政辦法,是「不得已而採取的」。他進一步解釋,徵稅調節面對信息不清楚的問題,正努力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但「這個信息系統的建設老實說很艱難」,「進展得都不是很順利」。但如果將來這個信息系統建立了,再與銀行等其他系統統一,就不必再限購。現在基礎工作還不夠,系統已經做了兩年多,正在艱難地進行。

財政部部長助理王保安亦出席了該詢問會,他承認調控房地產市場應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工具作用,然而目前國內稅收政策在住房的取得、轉讓和保有環節的合理負擔問題以及相應的稅率設計問題方面,還有不完善之處。

目前內地在上海和重慶已開始試點房產稅。王保安表示,下一階段將加快稅收政策的制定,抓緊總結兩個城市的房產稅試點經驗,加快推進房產稅的實施。

此外,出席詢問會的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坦言,明年將會有大批的保障性住房進入到分配環節,這類由政府出資或主導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平問題已經擺在面前。目前看來,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問題方面,立法層面的缺失是一個大的問題。

目前住建部方面正在考慮的確保公平措施包括:(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例)戶型設計限定在60平方米以內,保證一般收入較高的家庭不會住那麽小的房子;條件審查,必須是低收入;政策上進行限定,經濟適用房5年內不能上市,只能自住,5年後也只能賣給政府,以及80%~90%的土地收益必須由政府收回;通過不合法或者虛報信息的情況得到住房,在清退后5年之內取消申請資格等。

據姜偉新估計,目前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在1500萬套左右,今年能夠竣工投入使用的不低於300萬套。姜偉新並稱,「十二五」關於建設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標會在明年住建部中期評估后根據結果進行相應調整。根據「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末,全國保障率應達到戶數的20%左右(包括貨幣補貼形式,預計在「十二五」后期將占主導),保障原則為:滿足基本住房需求,小戶型、功能全、質量好。

文章版權屬於財經日報(Business Times),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