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港終審法院周一(10月24日)駁回商人陳振聰就龔如心千億遺產案的上訴許可,陳持有的龔如心06年遺囑亦正式被判無效,意味陳振聰的爭產案按正常司法程序已告結束。另外,51歲的陳振聰還要繼續面對涉嫌偽造遺囑的刑事審訊,11月25日提堂,如果罪成最高可判監十四年。
陳振聰當天早上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陳本人沒有到場,由代表大律師John Katz提出案件。John Katz指出,由於遺產逾100萬元,所以有權提出上訴;如不獲批准上訴,對陳振聰不公平,又提出新的理據,指證人不可信,證供前後矛盾。
不過終審法院仍舊拒絕陳振聰申請上訴許可。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認為,法庭已裁定,陳振聰手持遺囑是偽造的,法庭毋須再就這一點辯論。
華懋代表律師何文基在庭外說,對裁決感到高興,相信陳振聰沒有法律程序可再做。陳振聰的弟弟陳振國有到場,但散庭後未有回答記者提問。
陳振聰敗訴後,龔如心遺產將按照02年遺囑轉入華懋慈善基金。對於周一的結果,龔如心胞弟、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表示很開心,強調「天地有正氣」是真理,過去四年的訴訟日子感謝市民支持,又多謝中央政府及港府的支持及肯定。
龔仁心又指,訴訟完結,對集團及基金是另一個階段,目前要將遺產從管理人名下轉至基金名下,希望不會再受阻撓,強調基金會為社會做好事,開展支援新移民及貧困學生等多個慈善項目。
另據星島日報報導,陳振聰表示,尊重司法決定,但重申自己沒有偽造遺囑,自己最清楚知道是被冤枉,不過他亦相信司法是公義的,目前不知道有什麼可以做,會與律師研究下一步的行動。
高等法院於去年2月裁定陳振聰敗訴,指他涉嫌偽造2006年遺囑,警方隨即以涉嫌偽造遺囑罪,將陳振聰拘捕。到今年2月,上訴庭駁回陳振聰上訴。他亦於3個月後被正式起訴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合共4000萬港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