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享永久居港權或令僱主聘人更難

【財經日報電】星島日報周日(10月2日)援引本港外傭中介公司指,外傭若可享永久居港權,將令市場供應進一步緊張,僱主聘人將更難。

得成僱傭中心董事總經理廖翠蘭指,近日外傭供應來港已較去年同期減三成,僱主要聘一名外傭需花三個月,較去年慢一個月。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亦表示,現時一名外傭幾乎有五、六名僱主爭相聘請,十分搶手,若外傭擁居留權,勢不敷應用。

廖翠蘭續指,儘管外傭最低工資已增至三千七百四十3740元,但仍較星、馬外傭待遇低一大截,而且本港僱主要求愈來愈挑剔,當遇外傭不懂或做得不好便即解僱,外傭也寧到其他地區打工。

高等法院上周五(9月30日)裁定《入境條例》指外傭不得被視為「通常居住」香港的條文有違《基本法》,這意味著外傭只要連續通常居港7年就有機會成為本地永久居民。反對外傭獲居港權的政府將申請上訴。

根據入境處數字,截至去年底,本港逾28萬家庭僱工中,有約四成即11.7萬人已連續在港工作超過7年,今年5月人數更增至12.5萬人。

不過未必所有居港滿七年外傭都想申請居留權,數據顯示,去年共有8000名外籍人士申請居港權。

廖翠蘭指,外傭中僅菲傭較有興趣申請,但印傭風俗文化及受宗教影響,家庭觀念重,每年必要返家鄉與親人重聚,要放棄回鄉須很大抉擇。

梁慶基則表示,他接觸的外傭大都不願放棄國籍,來港只為賺錢匯錢給家人,若在港定居須應付更多開支,難再匯錢給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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