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日報電】台灣移植領域最負盛名的台大醫院日前驚爆將一名感染艾滋病的同性戀男子內臟器官移植予5名病人,令5人及負責移植手術的47名醫護人員陷入感染艾滋病的險境之中。
台大發言人周末就此事連夜召開記者會,就失誤致歉。發言人稱,失誤原因乃因為院內人員未按程序檢查書面報告,單憑電話確認艾滋病毒檢驗結果,聽錯陽性為非陽性,最終將感染器官移植。
問題疑點在于,這名艾滋病患者如何能夠「順利」進行器官捐贈。台灣傳媒引述新竹市衞生局局長姚克武稱,該37歲男子為確診愛滋病帶菌者,一直在台北治療及覆診,到上月才轉介到新竹市接受治療。
上周三,該男子在新竹墜樓,被送到新竹市南門綜合醫院急救,但一直陷於昏迷之中,被確定為腦死亡,其家屬隨後聯繫台大器官捐贈小組提出捐贈申請。死者家屬稱,事前并不知死者已帶有艾滋病,但承認死者是同性戀者。
同性戀屬於器官捐贈的高危群,台灣當地的器官捐贈流程要求,須對捐贈者進行包括艾滋、梅毒及肝炎等檢驗,并詢問家屬死者是否為高危群,確認沒有傳染病才會進行手術。
令人吃驚的是,台大檢驗團隊在接受器官捐贈時已經驗出捐贈者對愛滋病測試呈陽性反應,但移植團隊仍前往新竹南門醫院切除死者多個內臟器官,再帶返台北市台大醫院準備移植到病人體內,最終一名病人在成大接受心臟移植手術,另外四人則在台大接受肝、腎及肺移植。
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研究中心主任陳宜民指出,器官移植涉及大量細胞、血液、體液交換,感染愛滋病機率接近百分之百。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也說,病人在移植手術後需服抗排斥藥物,免疫力大減,感染愛滋速度比一般人更快。
然而病人和醫護人員是否已感染艾滋病要等三個月至半年才能確定。目前涉事人員已被施以抗艾滋病藥物。
台灣衞生署已下令要求台大三日內提交報告。台大今次疏失極可能須負上刑責,涉事人員可能須面對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若死者家屬確認為事前知情,也同樣難逃刑責。台大可能面臨五萬至五十萬元新台幣的罰款,相關診療部門甚至會被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最嚴重可吊銷開業資格。
台大醫院隸屬台灣大學醫學院,上世紀60年代末分別成功進行台灣首宗活腎及屍腎移植手術,在台灣器官移植領域處領先地位,在國際亦享有盛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