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經日報電】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市計劃將中心城區商業、居住和工業用地的基準地價的平均價格分別調到每平方米10297元(人民幣,下同)、3364元/平方米和692元/平方米,較2009年的上調幅度為64.3%、110%和2.7%,範圍涵蓋廣州市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等十區所轄範圍的3385.97平方公裏。
國土資源部曾對土地出讓環節制定要求,土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於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的70%,競買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最低價的20%。在基準地價提高後,地產商在變更容積率「玩魔術」以獲取更大收益時,可能需要計算更多成本了,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或要翻番。
廣州國土房管局日前在舉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更新成果的公開聽證會上公布了上述調整計劃,將在綜合各方意見後,待市政府審批後再正式對外詳細公佈各具體區域的基準地價。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估價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基準地價調整後將更貼近市場,但是與實際成交的地價和房價沒有直接的聯繫。新基準地價的水平只為實際成交地價水平的7成左右。
廣州去年起開始實施的新的計收規定,要求以協議方式供應的國有建設用地,屬政府儲備用地的,按基準地價計收土地出讓金,利用原劃撥用地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或用途變更,經營性用途按改造前後用途基準地價標準計算價差計收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