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昨天發布了第一個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的結果,2010年底地方債務的總額為10.7萬億人民幣(1.65萬億美元),大於現在6萬億國債余額,將中國的公共債務總額占GDP的比例提升至超過50%。地方政府債務資產比率為70.5%。
匯豐中國首席經濟學家兼經濟研究亞太區聯席主管屈宏斌認為,這個數字尚在可控範圍內,無需恐慌,但需要立即采取實際行動去重組這些債務以避免違約風險,否則未來幾年銀行可能將面臨債務違約帶來的不良貸款上升的實際風險。
屈宏斌指出,2008-2010年期間,在全部的地方債務中,近50%是作為應對全球經濟危機沖擊的經濟刺激計劃的一部分。按所得款項的使用程序,基礎設施投資占總額的62%,另11%為土地儲備,其余則用於教育和其他用途。按資金來源,銀行貸款占近80%,余額超過8.5萬億元。主要是短中期地方債務,有近70%將在未來五年內到期。
在他看來,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並不像許多人推測的那樣大,但值得註意的是,其中有超過70%的收益已被用於投資鐵路、橋梁、買地,這意味著地方政府手上的資產和債務是同時增長的。因此,負債水平上升並不一定意味著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表惡化。
盡管如此,這裏仍然存在一些嚴重的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缺乏透明度,以及這些債務的到期期限短和長期投資項目回收期之間的不匹配。如果沒有實際行動去重組這些債務的話,未來幾年銀行將面臨債務違約的實際風險。